关于首批授权使用“肥城好品”区域公用品牌单位公示名单
发布日期:2024-05-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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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肥城好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经筛选,首批授权山东富世康面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使用“肥城好品”区域公用品牌(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肥城市农业农村局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首批授权使用“肥城好品”区域公用品牌单位公示名单.docx
电话:3212857
电子邮箱:fcnyj@126.com
肥城市农业农村局 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肥城市商务局
2024年5月20日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