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什么是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是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各个领域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市级行政区域。它是一个生态品牌,是生态市的“升级版”,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品牌象征,是推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
问2: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市的意义是什么?
答: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部署,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然要求。
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是经济、社会、生态等全面发展和进步的综合检验,是授予一个地区综合实力提升的荣誉奖章。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建设,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区域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生态经济发展模式,使全市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区域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明显优化,人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生态环境优美,资源能源节约,社会文明进步,人与自然和谐。
问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指的什么?执行标准是什么?
答:指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包括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的百分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指企业通过回收、加工、循环、交换等方式,从固体废物中提取或将其转化为可以利用的资源、能源和其他原材料的固体废物量(包括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有关标准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执行。
问4: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值得什么?怎么获取?
指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程度。该指标值通过统计部门或独立调查机构以抽样问卷调查等方式获取。调查公众对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创建活动以及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等生态文明建设活动的参与程度。
解读单位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
联系方式:0538-3362865
联系地址:肥城市龙山路110号
相关文件:肥政办字〔2023〕6号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城市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