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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FC127154154545401-1/2023-0177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政策解读《肥城市整县域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3-14 09:43 浏览次数:

一、文件出台依据及背景

2022年8月31日,山东省乡村生态振兴专班下发《关于公布“整县域推进乡村生态振兴”重点县(市、区)名单的通知》文件,批复我县为全省20个整县域乡村生态振兴推进重点县之一。根据通知要求,我市需制定工作推进方案,明确推进步骤、措施和目标任务,并要按照方案加力推进,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操作的典型示范样本。

二、文件总体目标

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深入开展农业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持续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三、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四部分,其中主要任务包括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动态清零”、强化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深入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持续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强化资金保障、提炼工作亮点和典型做法8项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农业农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肥城市打造乡村生态振兴齐鲁样板奠定坚实基础。

四、保障措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抓好工作落实、广泛宣传动员,建立考核与激励机制三个方面保障《实施方案》落地落实。



解读单位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

解读人:王萌萌

联系方式:0538-3362822

联系地址肥城市龙山路110号


相关文件:肥政办字〔2023〕3号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城市整县域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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