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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983K21344588M/2022-0239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政策解读《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肥政发﹝2022﹞3号)
发布日期:2022-08-31 16:03 浏览次数: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今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对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作出部署。6月30日,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鲁政发〔2022〕10号)和《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7月29日,泰安市政府印发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鲁泰政发〔2022〕8号)和《泰安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要求各县市区级以《泰安市清单》为参照,于8月底前完成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认领编制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办公室编制了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以市政府文件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以及《肥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二、文件出台的依据

1.《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鲁政发〔2022〕10号)和《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2.省政府办公厅《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方案》(办公厅便函〔2022〕110号)

3.《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鲁泰政发〔2022〕8号)和《泰安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三、文件出台的目的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我国在多年来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权力的基础上,采取的又一重要举措和工作创新,目的是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通过政府部门的优质服务,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

第一,构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一是编制公布肥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明确了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二是制定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2022年10月底前,对清单内事项逐项编制行政许可实施规范。三是更新行政许可办事指南。2022年11月底前,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机关负责会同主管部门依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更新调整办事指南。

第二,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运用。一是做好清单动态调整和有关清单衔接。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更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办事指南。二是强化监督和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三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监管主体要严格执行上级制定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依照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案,确定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四是优化线上线下审批服务。规范线上办事服务,优化线下服务功能,强化线上线下审批服务深度融合。

第三,保障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要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配齐配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力量,持之以恒抓好贯彻落实。

五、文件落实的具体措施

在工作落实中,组织、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实施机关逐项制定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做好有关清单衔接。同时对各级各部门文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文件落实落地,发挥实效。


解读单位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解读人:王翠翠

  联系方式:0538-3232601

  联系地址肥城市向阳街南首



 

    相关文件:肥政发〔2022〕3号 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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