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肥城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进行体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8         信息来源: 肥城市人民政府

各位考生:

根据《2022年肥城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简章》规定,现将进入体检考察范围递补人员名单(附件1)以及2022年肥城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附件2)予以公布,并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体检工作定于2022年8月21日(周天)进行。请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于8月21日上午6:30前到肥城市总工会广场(龙山路27号)集合。未按规定时间到达体检集合现场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体检人员健康管理承诺书(纸质版 附件3)和山东省电子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以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手机显示即可),相关内容核验后,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须统一上交,若未按规定上交者,按违规处理。

2、体检时,要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组织者管理,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期间,严禁亲友陪同,若因此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3、体检前各位考生须下载填写《基本情况表》(见附件4,不得改变表格格式,打印在一张A4纸上),张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同报名时一致),并在受检者签字处签字摁手印,填写时要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不能有遗漏,故意隐瞒病史的不予录用。特别提醒:此表务必在体检当天随身携带至集合地点统一上交。

4、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应禁食8-12小时。

5、女性体检者月经期间、怀孕者,要事先告知引领员和体检医生。怀孕者需提交医院出具的有孕证明材料,并将有孕证明材料于体检前一并上交。

6、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按规定允许延期体检的情形除外),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7、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8、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9.本次体检费每人300元,体检时由考生直接向体检医院缴纳(现金)。

10、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体检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体检前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及健康状况监测。体检时,按规定出具山东省电子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以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手机显示即可)。

2、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体检时,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

3、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538-3229969


附件1 肥城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录进入体检范围递补人员名单.pdf

附件2 2022年肥城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录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pdf

附件3体检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x

附件4基本情况表.docx


肥城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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