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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FC127154154545401-1/2022-0558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政策解读《肥城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
发布日期:2022-07-06 15:52 浏览次数:

一、制订公示地价的政策背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目前,我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已形成定期更新、公示的制度,为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评估、转让课税等提供了价格参考依据,但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尚未制订,整个公示地价体系尚不健全。

为完善自然资源价格机制,建立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3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66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20年7月起开展了标定地价、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编制工作。

二、公示地价制订的决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二号,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

2.《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

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66号);

4.《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1]80号);

5.《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2017);

6.《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

7.《农用地估价规程》(GB/T28406-2012);

三、公示地价制订的目的

有利于合理调控土地市场,促进正常交易,为征收土地税费,制订土地利用计划、规划,发挥级差地租的经济杠杆作用提供依据。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农业生产设施、农村特色产业、商业等项目用地提供差异化价格依据,推动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地同权,充分保障集体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四、主要内容

《成果》包括3个部分:肥城市2022年度城区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成果,肥城市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肥城市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成果主要包括公示范围、地价内涵、地价公示信息表。

(一)城区标定地价

1.公示范围

(1)商服用地公示范围四至。北至瑞福路,东至凤山大街延泰临路至吉山大街,南至肥桃路,西至金牛山大街延文化西路至康汇大街、延白云山大街、康王路至金牛山大街。公示面积28.81平方公里。

(2)住宅用地公示范围四至。北至铁南路、瑞福路、老泰临路,东至肥万路、凤山大街、祥山大街、吉山大街,南至广兴路以北,西至S104、南军寨社区以东。公示面积为40.17平方公里。

(3)工业用地公示范围包括高新区、铁路物流园、锂电产业园和新兴产业园4个片区,面积为20.88平方公里。

2.标定区域划分情况

1.商业用地共布设8个标定区域。城区基准地价一级地内布设1个标定区域,二级地内布设4个标定区域,三级地内布设2个标定区域,四级地布设1个标定区域。

2.住宅用地共布设15个标定区域。城区基准地价一级地内布设4个标定区域,二级地内布设7个标定区域,三级地内布设3个标定区域,四级地内布设1个标定区域。

3.工业用地共布设4个标定区域,分别分布在高新区、铁路物流园、锂电产业园和新兴产业园。3个标定区域布设在城区基准地价三级地范围内,1个标定区域布设在四级地范围内。

详见肥城市城区标定地价区域图。

3.标准宗地设立及标定地价情况

标准宗地共设立27宗。商服用地布设标准宗地8宗,其中其他商服用地1宗,批发零售用地5宗,商务金融用地2宗;住宅用地布设标准宗地15宗;工业用地布设标准宗地4宗。

(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1.肥城市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公示范围

肥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扣除城市中心连片国有土地后的区域,总面积为1249.73平方公里。扣除部分东至吉山大街,北至康王河,南至泰肥一级路,西至规划二号路,面积27.75平方公里。

2.土地级别划分情况

本次土地级别采用综合定级,将肥城市集体建设用地共划分为4个级别,每个街镇对应两个级别。

3.基准地价制订情况

按商服用地、工业用地和宅基地三类用地,对所在街镇不同级别用地分别制订了基准地价。

(三)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

1.肥城市农用地基准地价公示范围

肥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扣除城市中心连片国有土地后的区域,总面积为1243.27平方公里。扣除部分北至新城街道镇界,东至井楼村东部、巧山村东部、军地村、阎家小庄村东部、东夏庄村南东部,南至古店村、白云桥村、陈刘村、沙窝村、孙家小庄、仪阳村、东夏庄村南部,西至新城街道镇界,面积34.2平方公里。

2.土地级别划分情况

将全市农用地共划分为3个土地级别。Ⅰ级地面积81.14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30.66%,;Ⅱ级地面积为443.58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35.68%;Ⅲ级地面积为418.55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33.67%,三级地主要分布在中部山区和北部山区部分。

3.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情况

按经营权、承包经营权两个权利类型分别测算各级别基准地价。


解读单位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欧阳军

联系方式:0538-3239008

联系地址:肥城市肥桃路161号


  相关文件:肥政字〔2022〕28号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肥城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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