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监督保障 > 政策解读 > 市政府文件解读 > 文字解读
索  引  号 11370983K21344588M/2022-015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肥城市民政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政策解读《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桃都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肥政办发〔2022〕2号)
发布日期:2022-05-22 00:00 浏览次数:

一、政策背景

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社会工作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提供专业社会服务,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公正和谐的职业活动。评选的和谐使者,是社工人才领域的领头雁、排头兵。

二、决策依据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25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执行<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8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山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泰政办字〔202032号)等制定。

三、出台目的

贯彻落实科学人才观,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工作的认知度和影响力,营造社会工作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服务中国桃都、美好肥城建设。

四、主要内容

桃都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章:总则。主要是明确桃都和谐使者定义、选拔原则、选拔期限、管理机构等内容。

第二:选拔范围和条件。主要是明确桃都和谐使者选拔范围、选拔条件等内容。

第三:选拔方法和程序。主要是明确选拔程序以及推荐申报桃都和谐使者应呈报的材料

第四:待遇主要是明确桃都和谐使者在管理期政府津贴标准、发放时间以及培训情况。

第五章:管理桃都和谐使者实行目标管理、动态管理,加强对桃都和谐使者宣传等内容。

第六章附则明确文件有效期限,本办法自2022520起施行,有效期5


解读单位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肥城市民政局

  解读人:李祯

  联系方式:0538-3229730

  联系地址:肥城市泰西大街12号


    相关文件:肥政办发〔2022〕2号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桃都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