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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983K21344588M/2022-010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政策解读《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肥政办字〔2022〕7号)
发布日期:2022-04-02 00:00 浏览次数:

一、 政策背景

住户调查是反映城乡居民收入、消费、住房、就业、社会保障等情况的一项重要民生调查,是促进居民增收、扩大居民消费、推动共同富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确保调查样本具有代表性,保障住户调查数据质量,2022年我市将开展新一轮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

二、决策依据

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0号);

2.《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字〔20229号)。

三、出台目的

通过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选出符合精度设计要求、代表性好、能够稳定使用、最大程度兼顾各级数据需求的住户调查样本,为今后五年的住户类调查奠定良好基础。

四、主要内容

(一)明确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动员准备阶段(20223月底前)、落实调查小区阶段(20224月至7月底前)、摸底抽样阶段(20228月至10月底前)、试记账阶段(202211月)、正式调查阶段(202212月)。

(二)提出三项工作要求。一是加强协同配合。市发展和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工会等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协同做好大样本轮换工作。相关镇街要积极引导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填报调查资料。二是加强工作保障。市统计局指导相关镇街统计站认真做好辅助调查员的选聘工作,加强对辅助调查员的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辅助调查员的综合能力。三是加强质量管控。各级统计调查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坚决防范弄虚作假,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信。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泄露记账户个人信息资料,调查资料不得用于住户调查以外的目的,切实维护调查的严肃性和真实性。



    相关文件:肥政办字〔2022〕7号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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