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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FC127154154545401-1/2020-05090 文件类别 三农工作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肥政办字〔2020〕10号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0-08-10
肥政办字〔2020〕10号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城市打造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推进粮食生产“十统一”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0 00:00 浏览次数:

政策解《关于印发肥城市打造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推进粮食生产“十统一”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肥城市打造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推进粮食生产“十统一”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推进粮食生产“十统一”实施方案.pdf


肥政办字〔2020〕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经开区,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市属以上驻肥有关单位:

  《肥城市打造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推进粮食生产“十统一”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


肥城市打造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推进粮食生产“十统一”实施方案

        为加快农机服务创新,努力提升为农服务水平,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建设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推进粮食生产“十统一”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字〔2020〕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策引领、市场主导、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以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为依托,高标准打造30家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辐射带动60个粮食生产“十统一”示范区,实现粮食作物生产环节全程作业,农资供应、农产品加工销售等综合服务协同开展,到2021年,基本实现“综合农事”服务和粮食生产“十统一”全覆盖,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建好“一个中心”,培强市场服务主体。“一个中心”,即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依托农机专业合作社组建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开展“一站式”涉农综合服务,推动粮食生产“十统一”。1.把握建设标准。以农机合作社示范社为创建主体,积极引导农机专业户、种粮大户及小农户等入社,推动农机合作社由单体经营向联合社方向发展,力争建成30家“五有”(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有显著的综合效益)综合农事服务中心。2.明确服务职能。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主要担负“1+2”服务职能,其中“1”即粮食生产“十统一”涉及机械化作业的基本服务(统一深耕松、统一旋耕、统一播种、统一施肥、统一镇压、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机收、统一秆还田离田、统一烘干等服务内容);“2”即职业农民培训、农机农艺推广等产前服务和代收代储、经销加工等产后服务。3.确定服务区城。坚持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服务有力的原则,形成半径为 3公里左右的综合农事服务圈,创建粮食生产“十统一”示范区。每个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辐射带动2个以上“示范区”,服务面积达1万亩以上。

        (二)推进“两个融合”,实现粮食生产“十统一”。“两个融合”,即以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为主体,促进农机农艺、产业要素融合发展、协同推进,推动粮食生产规模化、科技化、产业化。1.加快农机农艺融合,打造全程统一作业主平台。围绕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种植,聚焦耕、种、管、收四个环节,开展粮食生产“十统一”服务。引领全程机械化作业,大力推广深耕深松、精量播种、智能配肥、精准施肥施药、水肥一体化、高效植保、低损收获、秆还田离田、粮食烘干等机械化技术的应用,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率达到95%以上,秸秆还田离田率达到50%以上,谷物机械化烘干率达到30%以上,机械化植保实现全覆盖。确保粮食生产“十统一”示范区内实现农机农艺完全融合,打通农机化技术推广“最后一公里”。2.推进关联产业融合,打造农业产业发展综合体。鼓励关联产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经营主体,坚持依法自愿的原则,通过兼并、合并、合作等方式,进行组织重构和资源整合,纳入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推广“中心+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实行企社共建、社社联建,把服务链条由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实现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统一生产、统一供应、统一购买,降低生产成本;实现农产品统一加工、统一储存、统一销售,提高产品附加值,着力打造集“作业、加工、储运、销售”于一体的新型农业产业综合体。

        (三)优化“三条路径”,提升服务规模效益。 “三条路径”,即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通过土地流转、服务托管和半托管等形式,推进土地集中集约利用,为实现粮食生产统一作业和“一站式”综合农事服务提供保障。1.规模化经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支持中心通过承包、租赁、互换、入股等方式进行土地流转,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强政策引导与科技支撑,转变粗放耕种方式,推动产业化发展,切实提高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的生产规模和经营效益。2.“保姆式”托管。在粮食作物种植连片集中、规模较大的平原地区,扎实开展土地生产经营全程托管,实时推行整建制村土地“大田托管”。由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提供耕、种、管、收、储存、加工、销售等“一条龙”服务,密切与托管农户的利益联结,强化服务保障,确保农民持续增收。积极为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开展全托管服务,合理减免托管费用。3.“点单式”作业。在丘陵山区重点推广半托管服务,实行“套餐式”服务、“点单式”作业。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根据“示范区”农户需求,提供代耕代种、农作物田间管理、统一收获、“储+加+销”等生产服务“菜单”,由农户自愿“点单”选择并签订劳动服务协议后,合理分配服务和生产收益。

        (四)实行“四化管理”,推进规范运行管理。强化“四化管理”,即以“农机化+互联网”融合为主线,逐步实现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经营管理服务的信息化、专业化、公司化、品牌化,打造推动粮食生产“十统一”的坚固载体。1.信息化管理。借助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构建“县ー中心一镇一村一户”互联互通的服务网络,依托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推广“滴滴打机”等网约服务模式,加强农机手和农户间的互动,实现农机精准作业、服务调度信息化。建设农机全程电子监管系统,选择16家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作为试点,配备现代智能设备,实现深松整地、收获作业、植保作业等的有效监控,无人机收、精量播种、变量施肥等的精准控制。2.专业化服务。支持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建立实训基地,定期对农业从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打造乡村振兴的人才摇篮。加强农机具展销、流通、维修场地建设,积极打造农机装备网上供需平台,开展整机销售、配件供应、维修保养于一体的农机服务。积极承担农机购置补贴、良种补贴、秆综合利用等惠农政策的对接落实。加强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与金融、保险机构的直联对接,鼓励开展农机融资租赁、抵押、保险等相关业务,切实增强中心抵御风险能力。3.公司化运营。规范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理事会职责,探索推行职业经理人机制,建立民主决策、财务管理、生产管理、收益分配、教育培训等制度,引导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向企业化管理转变。实行线上线下双轨运营,探索直销配送、认购式销售,加快移动支付、物流配送等新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拓宽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4.品牌化培树。加大农业项目资金倾斜力度,集中筛选16家产业强、产品好、服务优的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进行品牌培树。鼓励支持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注册产品商标,扩大品牌效应,增强综合竞争力;加大典型推广和农产品推介力度,开展网络宣传、信息发布和产品销售,着力提升为农服务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推进机制,建立由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市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供销等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解决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和粮食生产“十统一”推进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各镇街区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搞好协作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政策支持。积极整合农机购置补贴、深松补助、秆综合利用等涉农项目资金,全力支持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和粮食生产“十统一”示范区建设。相关驻肥金融机构和保险企业要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信贷门槛,真正落实金融支农政策。加强资源要素保障,争取优先安排示范区建设用地,协调落实农业生产用电等相关政策。

        (三)开展星级评定。建立推行星级管理制度,设置基础设施、综合服务、产业发展、农户评价四维评价指标,星级评定以年度为周期,实行一年一评,动态管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星级评价结果适当给予奖补用于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

         (四)注重宣传引导。及时总结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服务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打造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明显、效益良好的农机服务典型,不断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引导各方积极参与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市农机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10日印发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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