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关于印发肥城市打造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推进粮食生产“十统一”实施方案的通知
按照泰安市粮食生产“十统一”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加快转变粮食产业发展方式,提高粮食生产专业化、组织化水平,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我市粮食生产现代化进程,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粮食生产“十统一”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字﹝2019﹞18号)要求,实施粮食生产“十统一”服务(即统一机收、统一秸秆还田、统一深耕(松)、统一旋耕、统一供种、统一播种、统一施肥、统一镇压、统一病虫防治、统一保险)。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法》
三、出台目的:
按照“政策引领、市场主导、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以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为依托,高标准打造30家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辐射带动60个粮食生产“十统一”示范区,实现粮食作物生产环节全程作业,农资供应、农产品加工销售等综合服务协同开展,到2021年,基本实现“综合农事”服务和粮食生产“十统一”全覆盖,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四、重要举措:
1、实施主体及服务组织确定。肥城市粮食生产“十统一”工程由肥城市人民政府实施落实,项目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具体承担实施,项目区各村委为项目实施基本单位。服务组织的确定采取市评选、乡镇优选的方法。
2、实施内容与服务模式。实施内容:在粮食生产过程中十个环节实行统一作业,即统一机收、统一秸秆还田、统一深耕(松)、统一旋耕、统一供种、统一播种、统一施肥、统一镇压、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保险。服务模式。采取“3+1”联合协作模式、“双五百”全程托管模式、规模种植带动模式。
3、进度安排。实现粮食作物生产环节全程作业,农资供应、农产品加工销售等综合服务协同开展,到2021年,基本实现“综合农事”服务和粮食生产“十统一”全覆盖,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4、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政策支持,三是开展星级评定,四是做好宣传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