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法唐
发布日期:2019-05-05

生于1922年7月,桃园镇张里庄人。中共党员,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副政委,中将军衔,中共第十二、十三届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二届中央委员,第五、六、七、八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七、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1937年,阴法唐毕业于泰安省立第三初级中学,后毕业于济南山东高级职业学校。1938年5月,参加中共山东省委发动领导的山东西区人民抗敌自卫团,同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1月,自卫团编为八路军山东纵队第六支队后曾任连政治指导员,营总支书记。1940年任一一五师三四三旅(后改为冀鲁豫边区二分区)组织干事,1941年任濮县大队政委、中共濮县县委委员。1945年任独立团政治处副主任、主任。解放战争时期,在晋冀豫军区(后改为第二野战军)先后任第一纵队58团政治处主任,59团政委、团长兼政委。1950年,任52师副政委,接受进军西藏、解放和建设西藏的任务,指挥部队取得了昌都战役的伟大胜利,为政治上和平解放西藏奠定了基础。之后,历任昌都解放委员会委员,西藏江孜军分区政委,中共西藏江孜分工委(后改为地委)书记、西藏工委委员。1959年任某平叛部队第一政委,参与和指挥了平息西藏叛乱的战斗。1962年,参加中印边境自卫反击作战,任对印反击作战前线指挥部政委。反击战胜利后,为毛主席接见的5名对印反击作战人员之一。1963年任西藏大军区政治部主任。“文化大革命”中,遭到林彪、“四人帮”的迫害。1971年调出西藏,任福州军区政治部副主任,落实政策后又恢复主任职务。1975年任济南军区政治部主任,1978年任军区副政委。1980年为稳定西藏局势阴法唐第二次进藏,被中央任命为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被军委任命为成都军区副政委兼西藏军区第一政委。在此期间还被选为西藏军区党委第一书记,西藏第三届政协主席。在主持西藏工作期间,成功的抵制了民族分裂势力和极端宗教势力对西藏的渗透和破坏,维护了西藏的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捍卫了国家的领土完整。1985年7月调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副政委。1988年被授予中将军衔。曾荣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阴法唐离休后,仍情系西藏,关注着西藏的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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