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肥城”( /col/col45857/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肥城市龙山路032号;邮编:271600;电话:0538-3229885;传真:0538-3211770;电子邮箱:fczwgk@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和政务公开保障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工作。各项工作均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强化重大决策公开
(1)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根据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行政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均向社会公布,并及时通过意见征集专栏向社会公众公开意见收集汇总情况。2020年,共开展意见征集7期,收集意见35条。
(2) 建设政策文件集中发布平台,将市政府文件、市政府办公室文件、规范性文件集中展示;创新公开依申请公开文件目录,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所需信息;完善平台功能,为公众提供多种形式的分类和高级查询,便于公众浏览、搜索所需信息。
(3)加大政策解读力度
运用文字、图文、动漫、简明问答、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多种方式,解读政策文件的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使公开的信息更加可读、可视、可享。
2、优化执行和结果公开
(1)做好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公开。集中公开落实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成效举措、督查整改及执行评估情况,方便公众监督和查阅。重点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并按季度跟进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公开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信息。
(2)新建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专题。规范发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完善分类展示与搜索功能,所有办理情况均可通过会议名称、类别、承办单位标题展示或搜索。集中发布了全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70余条。
3、深化管理和服务公开
(1)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行政执法公示专题,各行政执法主体统一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各类行政执法信息200余条。
(2)做好办事服务公开。提升公开效率、提高公开质量、创新公开方式。作好优化审批流程、服务重点项目、夯实审批大厅管理三篇文章,暖心服务、高效办事。
4、细化重点领域公开
深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设置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将2020年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重点项目绩效评价信息集中公开,按月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及时分析财政收支走势,便于公众了解财政情况;及时公布政府债务率以及经济财政情况、债券存续期管理等信息,维护群众知情权,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深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专题,集中公开了重大建设项目清单、批准服务信息。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市政府网站设置“肥城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开、加强事后公开、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优质的行政执法环境。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重点公开住房保障信息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定期发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和棚户市改造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依托肥城公共资源交易分平台,及时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并积极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公开渠道拓展。
加强公共监管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市场监管领域产品质量监管、食品抽检情况和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加大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执法检查信息、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记录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开通当面、信函、网络渠道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畅通受理渠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办理时限要求,确保答复及时。修订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补正、拟办、审核、答复等每个节点流程的程序性规范。2020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件,全部予以公开。从申请内容看,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房屋征收补偿、城乡规划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保密审查要求。不断完善政府公文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原则,在拟制公文时文件起草主体必须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时间和方式等,随公文一并报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格审查把关,对拟不公开的,必须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不断提升市政府公文的公开比例。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促进信息发布内容及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对部分公开事项制定信息发布标准,对信息标题、字体字号、内容格式、表现形式等进行统一要求,提供规范模板,完善信息要素,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增强公开实效,保障群众方便快捷准确获取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1.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继续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设置,从公众视角出发,优化“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等栏目;以信息集成、界面友好为目标改版重大建设项目标准和实施领域、政府公报、重大决策等栏目;提高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双公示、会议公开等内容的可见性、易查性。
2、强化政府公报权威发布功能。健全政府公报制度,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将所有政府公报全部上网,建立了内容全面的网络电子公报,满足群众查阅需求。将政府公报、政府文件及时送往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
(五)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情况
优化配强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市政府常务市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每年多次对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市政府办公室专门设立政务公开科,有2名正式编制人员,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职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也均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构,并配备至少1名专职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市上下有人负责、有人干事、层层传导压力的工作格局。
(六)监督保障情况
1.建立考核机制,推动工作落实。以考核引导各部门单位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完善政务公开常态化督导体系,对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通过制定台账、电话调度、专项督查等形式,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调度检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反馈整改。2020年,共开展督查8次,发现并整改问题57条。
2.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政务公开培训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建立了全市政务公开微信交流群,各单位政务公开分管负责人、责任科室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全部入群,通过微信工作群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先进地市经验做法,对工作中的疑点、难点进行沟通交流,促进平时工作的指导、协调及学习,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3.充分发挥社会评议功能。网站所有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社会评议作用,使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设立专门栏目,集中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市政府将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贯彻“六稳”要求,落实“六保”任务的着力点,明确任务、及时部署、强化协调、加力督促,按规定时限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办理任务,答复率100%。今年共计收到肥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101件,其中,农业方面13件、工业交通方面22件、城建方面19件、财贸方面8件、文教卫生方面17件、政府综合方面15件、政法方面2件、其他方面5件。共承办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案161件,由40多个部门承办,涉及经济建设、社会文化、乡村振兴等多个方面,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诉求,凝聚了委员们的智慧和心血,目前均按规定时限完成办理,答复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51 | -13 | 5236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78 | 0 | 1718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45 | 0 | 1056 |
行政强制 | 49 | 0 | 56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1 | -3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21 | 15.52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1 | 4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1 | 41 | ||||||
(二)部分公开(市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41 | 4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9年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办理答复的合法性、规范性。二是对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调整,进一步优化版面设计,丰富展现形式。三是全面开展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目录编制,推进办事服务全过程精准公开。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增强公开实效,保障群众方便快捷准确获取信息。
(二)2020年存在问题
一是网站建设方面有待优化提升。指标不够完善,页面设置不够合理。二是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开展工作不平衡,部分单位信息公开不及时、不主动,公开的过程中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公开轻参与。
(三)整改措施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善网站整体布局和功能,全面实现网站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等功能模块的优化升级。加大网站内容日常检查和季度抽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强化公开意识 夯实公开工作责任。全面学习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日常督促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夯实各项基层基础保障工作,协同推进各部门单位增强公开意识、落实公开任务,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市政府将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贯彻“六稳”要求,落实“六保”任务的着力点,明确任务、及时部署、强化协调、加力督促,按规定时限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办理任务,答复率100%。今年共计收到肥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101件,其中,农业方面13件、工业交通方面22件、城建方面19件、财贸方面8件、文教卫生方面17件、政府综合方面15件、政法方面2件、其他方面5件。
共承办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案161件,由40多个部门承办,涉及经济建设、社会文化、乡村振兴等多个方面,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诉求,凝聚了委员们的智慧和心血,目前均按规定时限完成办理,答复率100%。
2、中小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发布疫情防控基本常识、居家消毒基本知识和相关新闻动态。及时发布2020年肥城市市直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意见、2020年肥城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肥城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数线、2020年肥城市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肥城市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肥城市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白名单”等规范性文件,文件中均公开了咨询求助、监督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