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肥城”(www.feicheng.gov.cn)查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肥城市统计局联系(地址:龙山路32号; 邮编:271600;电话:3213703;传真:3213703;电子邮箱:fcstjj@ta.shandong.cn)。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严格执行市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推动统计局向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高效的政府信息和统计数据信息,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更新和维护任务,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人员承办,切实保障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措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制定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的任务、责任和措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信息发布。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对公开的信息按要求由各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把关,并报局主要领导审核后,由专业科室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真实性、时效性。通过监督电话、投诉信箱等方式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从多个方面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主动公开。
(四)强化措施,提升工作实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统计行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绩效考评,采取专项督查、日常检查、年度考核等形式紧密跟踪,查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2018年,统计局进一步加强了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不断拓展公开渠道,积极通过政府网站、统计网站、文明网、公开栏等形式公开信息。政府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1条,其中机构职能公开4条,政策法规公开3条,业务工作公开104条,财务信息公开3条,开通肥城经济普查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2篇。统计内网公开信息253条。
(一)积极利用网络平台提供便民服务。在政府网站、统计网站上主动公开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动态等统计相关信息。利用信息网公布各类经济指标数据、统计分析等,及时向社会发布我市经济运行情况,解读数据,让民众更全面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二)通过编制《统计月报》、《肥城统计年鉴》等形式公开统计方面的服务信息。为加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公开力度,每月定期编制《统计月报》,每年定期印制《肥城统计年鉴》,统计年鉴是发布统计信息的主要载体,也是统计部门向社会开放的重要窗口,并对信息进行分类、整合,优化统计服务理念,为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服务好、谏好言、献好策、当好参谋。
(三)通过普法宣传日、统计开放日活动等方式公开统计信息。通过向社会各界发送宣传短信和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手段,让社会各界走近统计,了解统计,支持统计,提升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度与配合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2018年市统计局按照首问负责制的要求,接受社会公众上门或电话咨询300余人次。其中统计信息咨询电话接听答复240余人次,当面咨询接待60余人次。
(二)公开统计主要内容。相关单位或个人咨询内容主要集中在常住人口以及我市GDP、人均可支配收入、消费性支出、职工平均工资、各行业产值等主要经济指标数据。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统计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统计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有关规定,结合统计局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自信息产生之时,即由产生部门初定公开属性,经分管领导对公开属性和保密性质审核后,确定公开属性,依情况予以上传统计内网,最后经过泰安市统计局审核后公开发布。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发布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查,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统一由统计局审核人员统一管理和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不再单独进行公开设置。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情况
一是部分市民对统计局职能不够了解,咨询的事项不涉及统计局职责范围。二是由于统计数据公布时间不一,使得统计局信息公开时效性受影响较大。
2018年,统计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将公开工作进一步融入统计业务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较为完善的部门网站信息内容保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时限和工作要求。建立信息审核发布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无误。
二是加大统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优化统计信息网的服务功能,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使统计信息网在推进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供优质服务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三是做好备案。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及时落实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送交,做到政务、信息公开有据可查。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本年累计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3 | |||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件 | ||||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 | 件 | ||||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 | 件 | ||||
3.当面申请 | 件 | ||||
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数 | 件 | ||||
其中:1.同意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件 | ||||
2.同意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件 | ||||
3.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件 | ||||
4.其他情况 | 件 | ||||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 元 | ||||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投诉数 | 件 | ||||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
2.纠错 | 件 | ||||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 件 | ||||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
2.纠错 | 件 | ||||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数 | 件 | ||||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
2.纠错 | 件 | ||||
八、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1 | |||
九、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1 | |||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60 | |||
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是否兼职 | |
分工领导 | 尹立新 | 城市经济调查队队长 | 15610376770 | 兼职 | |
工作人员 | 王 涛 | 人秘科副科长 | 15550879956 | 兼职 | |
杜 坤 | 综合科科长 | 13210692079 | 专职 |
2019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