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肥城市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肥城”(www.feiche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肥城市财政局联系(地址:肥城市向阳街011号;邮编:271600;电话:3229670;电子邮箱:tafcrjk@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肥城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促进财政工作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成效。
市财政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制定了局机关政务公开考核分工方案,细化职责分工,确保涉及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执行和落实情况、减税降费政策法规、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及市级、部门预决算等方面的信息及时依规在肥城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让公开内容最大化、信息更新及时化,力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市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准确分类、规范填报发布信息,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府信息67条。包括业务工作2条,管理公开2条,通知公告6条,放管服改革5条,财政预决算43条,其中财政收支信息11条。公共监管信息5条,公共资源配置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指南3条。主要内容有:一是财政预决算、地方财政收支情况、财政转移支付情况,以及涉及民生的重大财政专项支出的管理办法、分配因素、分配结果等财政预算信息;二是公共监管、会计管理、财政支出管理、财政监督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类信息;三是本局机关履行职能相关的其他公共服务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19年10月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2018年绝对数、同比增幅及2017年绝对数 》,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监察科,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相关科室(单位)各确定一名负责人具体协助提供信息资料,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务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
同时,根据《条例》及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了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2019年度工作安排、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了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推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方面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市财政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运用政府公报、工作简报、信息、公开栏等辅助性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则设在肥城市财政局人事监察科,(地点:肥城市向阳街011号;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538-3229670)。
为推动平台建设,市财政局配合《条例》和市级文件的要求,明确了政府信息重点公开的范围,对于重点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整合,加强了网站建设,在政务公开专栏上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尽量加大公开力度,分门别类设置栏目,充实相关内容,便于公众查阅办理。同时,组织市财政局各科室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法规,并进行相关培训,解读《条例》等,促进依法管理和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市财政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公文信息审核机制。要求各科室在起草文件、修订公文信息拟搞单时,对信息进行全面审查,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建议并说明理由,对政府信息涉及局内多个科室的,要相互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局办公室在核稿时,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审核内容,由最后签发文件的局领导负责对是否公开进行审核把关。对上网公开的政府信息,各科室、事业单位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另外对所有已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都按照相关保密规定进行了审核把关和保密审查,防止信息丢失泄密,并通过不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工作台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4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1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2019年,我局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有时因工作任务较多,未能广泛有效地收集整理材料,与公众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欠规范,一些单位主动公开、送交信息不及时,主动公开条数不够,部门之间工作开展不平衡。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继续梳理提炼本局工作进展、政务动态、领导活动等信息,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做好财政性资金、重大公共政策决策等信息的公开工作,尽可能以最大范围公布;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强督查和指导,结合工作实际做好信息公开的相关培训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信息公开的更新频率,按规定及时录入、发布在网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以及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肥城市财政局
2020年1月12日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肥城市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肥城”(www.feiche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肥城市财政局联系(地址:肥城市向阳街011号;邮编:271600;电话:3229670;电子邮箱:tafcrjk@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肥城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促进财政工作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成效。
市财政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制定了局机关政务公开考核分工方案,细化职责分工,确保涉及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执行和落实情况、减税降费政策法规、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及市级、部门预决算等方面的信息及时依规在肥城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让公开内容最大化、信息更新及时化,力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市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准确分类、规范填报发布信息,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府信息67条。包括业务工作2条,管理公开2条,通知公告6条,放管服改革5条,财政预决算43条,其中财政收支信息11条。公共监管信息5条,公共资源配置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指南3条。主要内容有:一是财政预决算、地方财政收支情况、财政转移支付情况,以及涉及民生的重大财政专项支出的管理办法、分配因素、分配结果等财政预算信息;二是公共监管、会计管理、财政支出管理、财政监督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类信息;三是本局机关履行职能相关的其他公共服务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19年10月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2018年绝对数、同比增幅及2017年绝对数 》,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监察科,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相关科室(单位)各确定一名负责人具体协助提供信息资料,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务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
同时,根据《条例》及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了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2019年度工作安排、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了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推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方面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市财政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运用政府公报、工作简报、信息、公开栏等辅助性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则设在肥城市财政局人事监察科,(地点:肥城市向阳街011号;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538-3229670)。
为推动平台建设,市财政局配合《条例》和市级文件的要求,明确了政府信息重点公开的范围,对于重点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整合,加强了网站建设,在政务公开专栏上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尽量加大公开力度,分门别类设置栏目,充实相关内容,便于公众查阅办理。同时,组织市财政局各科室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法规,并进行相关培训,解读《条例》等,促进依法管理和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市财政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公文信息审核机制。要求各科室在起草文件、修订公文信息拟搞单时,对信息进行全面审查,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建议并说明理由,对政府信息涉及局内多个科室的,要相互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局办公室在核稿时,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审核内容,由最后签发文件的局领导负责对是否公开进行审核把关。对上网公开的政府信息,各科室、事业单位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另外对所有已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都按照相关保密规定进行了审核把关和保密审查,防止信息丢失泄密,并通过不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工作台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4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1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2019年,我局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有时因工作任务较多,未能广泛有效地收集整理材料,与公众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欠规范,一些单位主动公开、送交信息不及时,主动公开条数不够,部门之间工作开展不平衡。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继续梳理提炼本局工作进展、政务动态、领导活动等信息,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做好财政性资金、重大公共政策决策等信息的公开工作,尽可能以最大范围公布;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强督查和指导,结合工作实际做好信息公开的相关培训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信息公开的更新频率,按规定及时录入、发布在网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以及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肥城市财政局
2020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