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13

 

肥城市财政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肥城”(www.feiche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肥城市财政局联系(地址:肥城市向阳街011号;邮编:271600;电话:3229670;传真:3229670;电子邮箱:tafcrjk@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根据上级相关单位要求,2016年财政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和促进财政工作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监察科,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相关科室(单位)各确定一名负责人具体协助提供信息资料,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务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

(二)完善制度建设。根据《条例》及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了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2016年度工作安排、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了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进一步推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健全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公文信息审核机制。修订公文信息拟搞单,各科室在起草文件时,要对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建议,同时说明理由;局办公室在核稿时,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审核内容;最后签发文件的局领导负责对是否公开进行审核把关。二是加强科室沟通协调。对政府信息涉及市财政局内多个科室的,相互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公开。

(四)充分发挥各种公开载体作用。我局充分发挥各种公开载体的功能,让公开范围最大化。充分利用公开栏、手机信息、网站等公开载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圆满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为迎接泰安市2016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工作,财政局高度重视,精心制定了局机关政务公开考核分工方案,细化职责分工,确保涉及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执行和落实情况、减税降费政策法规、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及市级、部门预决算等方面的信息及时依规公开,力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2016年市财政局牵头10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抓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肥城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推进落实情况。按照《预算法》规定,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根据规定,我局已于3月2日在肥城市第十七届人代会第五次会议上提报了《关于肥城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通过审议,于3月4日批准了该报告及市级预算。

2、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按照上级《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13号)要求,为继续做好我市预决算公开工作,我们认真部署了2016年市级预算公开工作,继续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程度。除涉密部门外,各部门都要公开本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设计了统一的公开模板及格式,明确公开标准,严格要求各部门单位按照市财政下发的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出国培训费、外宾接待费等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各项预算管理及“三公”经费,将部门预算公开内容按功能科目、经济科目分别公开,附注说明“三公”经费出国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公务接待人次及标准等情况。同时,要求部门预算信息在3月底之前在门户网站或肥城政务信息网进行公开,接受群众查询监督;还设置下发了公开检查表,对预算信息公开内容完整性、细化程度、公开时限等做了相关要求,要求部门按照公开检查表对照本单位公开情况进行自查。今年3月份,我们在肥城市政务信息网及时公开了政府预算及“三公”经费汇总预算,并重点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转移支付情况、政府债务限额、举借债务情况和“三公”经费预算变化情况进行了说明,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最新的财政政策法规信息等内容;除涉密信息外,市直所有部门预算已于2016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开了预算信息,公开率达到100%。

3、市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细化预决算公开情况。按照上级要求,预决算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经过督导,各部门已将预算公开内容都明细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并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公开细化到款级。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并对“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进行了说明。按照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并公开分地区的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的要求,及时公开《关于2015年市级对下转移支付情况的说明》。

4、市级政府部门和单位决算公开。依据新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鲁财监〔2016〕28号)要求,全部公开市级决算:经市人大批准的《关于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6年上半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5年肥城市级财政决算公开表》,内容包括一般公共预决算、政府性基金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一般/专项债务余额等22项。2015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的总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统一要求各单位在2016年9月28日前在政府网站、各单位门户网站上长期集中公开决算。2016年公开了全市所有部门的2015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财政局国库公开全市“三公”经费汇总数。我市负责编制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的81个部门已全部在肥城政府网站或单位网站上公开,公开率达100%。规范文字说明,进一步细化决算公开的内容。为规范预算单位文字说明和统一口径,确保公开文字和表格一致,财政局国库专门印发了《2015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部门决算公开《参考格式》,统一要求《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实行零报告。市级部门应对“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各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并按照实物量与价值量匹配原则,细化说明“三公”经费支出相关的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次数、公务接待的批次及人数等有关情况。

5、市级政府部门和单位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一是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印发《肥城市市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肥财采[2016]2号)。按照编好采购预算控源头的要求,全面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2016年对采购人拟采购的项目品种、规格、价格等要提出具体要求,并对采购资金按照“量体裁衣,不留缺口”的原则,编制详尽的政府采购预算。在编制过程中,始终做到与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同部署、同提报、同审核、同编制、同汇总。二是实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做细做好采购工作,使采购过程更加透明。通过发布政府采购需求公示将采购过程前移,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监督。指导代理机构制作规范的采购需求公示、采购公告、招投标采购文件,按照规定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需求公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中标公告、采购合同等有关采购信息,并确保招投标、采购信息的真实、准确、可靠。全年共发布需求公示173项,中标公示153项。三是认真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检举。2016年处理政府采购投诉1项,政府采购检举3项,并做到及时公开处理结果。四是严肃采购程序。采购开标全过程录像监督,严格使用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语音告知系统,自动随机抽取专家。凡确定参加的专家,系统将自动发送短信进行确认。抽出的评审专家名单隐藏了单位、姓名等个人信息,使其更具保密性,人为因素降到最低点,最大限度地保证了评标工作的公正性,使招标采购工作更加规范,更加严肃。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国有企业监管等相关信息公开。2016年,公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等重要事项的说明工作,公开肥城市国有企业产权登记系统信息。 按照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分工表任务要求,认真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公开肥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肥城市城镇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肥城市康汇水处理有限公司、肥城市康龙排水有限公司、肥城市西部水利开发供水有限公司、肥城正泰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肥城市龙润水务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管理架构及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印发并公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财务快报和财务分析报告的通知(肥财国资2009年3号文),《关于做好2016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泰国资办〔2017〕2号),开展国有企业年度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企业年报、季报、月报、企业产权登记等相关工作并根据报表情况进行汇总上报泰安市,对于相关信息,已按时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市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发布信息,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财政信息动态》、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类别和内容。今年,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其中政策法规29条,财务信息30条,业务公告12条,机构人事信息4条,做到了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公开的主要内容有:

(1)本局及所属单位内部机构设置、机构职能、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变动情况等机构人事信息;

(2)财政预决算、地方财政收支情况、财政转移支付情况,以及涉及民生的重大财政专项支出的管理办法、分配因素、分配结果等财政预算信息;

(3)非税收入管理、国库管理、政府采购、会计管理、财政支出管理、税收政策、财政监督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类信息;

(4)本局机关履行职能相关的其他公共服务类信息。

(三)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制建设情况。一是配合《条例》和市级文件的要求,明确了政府信息重点公开的范围,对于重点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整合。二是加强网站建设,在市财政局网站上专门开设政务公开专栏。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尽量加大公开力度,分门别类设置栏目,充实相关内容,便于公众查阅办理。三是开展培训。组织市财政局各科室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法规,并进行相关培训,解读《条例》等,促进依法管理和服务。

(四)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上公开主要是采用政府公报、工作简报、信息、公开栏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当面受理点设在肥城市财政局局人事监察科,(地点:肥城市向阳街011号;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538-3229670),另外对所有已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都按照相关保密规定进行了审核把关和保密审查,防止信息丢失泄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未接到任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没有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对上网公开的政府信息,各科室、事业单位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鲁政办发[2010]73号),以及肥城编办《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肥编办[2011]13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下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

(一)认真学习,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办法》的重要性。财政局及其所属七个事业单位充分认识《办法》发布的重要意义,增强贯彻落实《办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组织学习,明确工作任务和有关要求,扎实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

(二)明确责任,加强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财政局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内容的指导、审查、核定工作,并对信息公开过程和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各下属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局机关明确一名领导分管信息公开工作,指定相应的工作科室和专门人员承担信息公开的具体业务,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建章立制,切实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办法》,建立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程序,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获取的受理机制,制定工作规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秩序。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在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梳理提炼本局工作进展、政务动态、领导活动等信息,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尽可能以最大范围公布,并结合工作实际,提高公开信息更新频率,按规定及时录入发布在网上。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见附表。

 

 

20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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