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泉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肥城”(www.feiche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肥城市潮泉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潮泉镇人民政府;邮编:271614;电话:0538-3490419;传真:0538-3490166;电子邮箱:cq3490218@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潮泉镇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些列方针、政策,积极落实《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肥城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肥政办字【2019】18号)中的任务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宣传培训,增加公开内容,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完善工作机制
依据国家信息公开条例《肥城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途径、程序、考核评议、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党政办、宣传室、研究室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肥城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肥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肥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肥城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肥城市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肥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肥城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和《肥城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认真落实责任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人员培训
坚持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政府网站公开要求及填报程序、依申请公开处理办法等内容,对宣传室相关人员进行辅导培训,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及要求,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三)强化日常监管
牢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官方渠道,利用市级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潮泉微信公众号、镇党建广场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公开工作动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由责任分工领导对公开信息进行审核,安排专人维护、定期更新政务信息平台,确保信息准确、发布及时,全年共发布信息397条,其中193条信息及工作动态在微信公众号进行了同时发布。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继续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畅通信息发布的渠道,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发布,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常态化方向迈进。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97条。具体从各渠道发布信息情况来看,政府网站上传18条,政务信息报送15条,微信公众号发布193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主动公开171条。
(五)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我镇秉持“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常态化方向迈进。一是重点加强政府网站、微信等平台建设优化,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做好信息发布,做好日常维护。二是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平台宣传主要,充分借助“肥城市潮泉镇人民政府”政务微信公众号平台,每天及时收集各站所信息,依类纳入相应公开栏,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三是大力发挥电子显示屏和公示栏的公示、公开作用。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我镇的通知、政策等方面信息,方便机关干部及群众完整的获得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
(六)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9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公开要求和公开内容,重点对群众关心的土地流转、棚户区改造、农村“三通”道路建设等热点问题及时公开,打消群众政策疑虑和思想顾虑,保障重点民生工程顺利实施。同时,把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利益的有关事项,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有关事项,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有关事项,均进行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得到了群众认可与支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发布信息不够全面。各科室收集整理、上报信息的积极性主动性还有待加强,公开意识仍有待提升,对符合信息公开条件的部门工作动态提报不够及时,未能做到可发布信息全面公开。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发布不及时,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政策措施通俗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深入抓好我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落实推进,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和省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我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三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高信息搜集—发布工作效率,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设置相关专题版块,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切实用好微信平台,采取更为新颖设计,及时推送工作信息,拓宽、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潮泉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