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汶阳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汶阳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肥城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公众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和深化。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主动公开。2025年,汶阳镇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肥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公开财政预决算、机构职能、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进一步延伸公开触角。同时强化政府网站与新媒体联动协同,创新传播手段和话语方式,以公开促服务、以透明聚民心,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效扩大政务服务宣传覆盖面,提升工作实效,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2.依申请公开。我镇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切实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机制,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加强信息建档管理,全面推行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2025年,累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山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大汉平台接收3件,线下以邮件形式接收2件,均已按时完成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准则,细化分级审核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要求,持续开展敏感词汇、错别字、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信息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错敏信息及时整改到位,加强信息风险排查,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不实信息上网发布,切实保障公开内容的合法性与准确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积极主动参与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持续提升信息管理效能,抓实平台安全防护工作,严防各类网络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后台建设统一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统一对外发布,并通过公示栏、君子肥城等媒介,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面向社会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监督保障。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体系,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负责部门,定期对政务公开网站开展自查,并安排专员专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业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落实专人值班和人工读网制度,对错链、死链和不良链接等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加强日常监测,确保政务信息安全和信息规范。同时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内容涵盖政策法规、平台操作、网络安全等,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运维水平。2025年本单位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2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内容的系统性、深度以及针对不同岗位人员的差异化培训设计尚有不足,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认识不足、政策法规理解不深、信息编辑发布的实操能力欠缺,专业素养需持续强化。

2政府开放日活动覆盖的群体范围、频次和议题设置的广泛性仍有拓展空间,从单向发布双向互动乃至多元共治转化的深度不够,常态化、制度化的民意征集、处理和反馈闭环尚未完全形成。

3、现有工作机制在全链条管理上不够精细,在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发布的同步性、解读形式的多样性和公众关切的快速响应机制以及在将公众参与有效纳入决策过程的制度性安排方面不够完善,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充分,激励与约束并重的长效机制需持续健全。

(二)今后改进措施

下一步,汶阳镇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1聚焦能力短板在队伍建设上实现新提升制定年度政务公开能力提升计划增设政策解读、舆情应对、新媒体运用等专题培训模块。实施分层分类培训重点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实操轮训和业务指导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专业化工作队伍。

2聚焦供需对接在互动深化上探索新路径。丰富政府开放日活动形式与内容探索线上互动新渠道更广泛地征集民意、汇聚民智推动政务公开从政府端菜群众点菜深化。建立健全线上意见收集研判处置反馈闭环管理机制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3聚焦规范长效在制度完善上谋求新突破。修订完善全镇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各环节标准、时限和责任。健全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机制丰富图解、视频等解读形式。强化政务公开结果运用将日常监测、群众评议等纳入综合评价体系以更加科学严密的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常态长效、行稳致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部分主要报告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以及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5年我镇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认真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每项公开内容逐一明确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按照上级要求,严格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25年我镇共办理人大建议11条、政协提案4,已全部落实到位。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君子肥城等政务新媒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更新及时同时,根据村情实际,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向村级延伸,通过公开栏、会议、农村大喇叭、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及时进行政府信息发布,畅通群众获取政府信息途径,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知晓率。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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