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肥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肥城市住建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充分运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不断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为推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主动公开。市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3年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212条,其中:在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45条,在“肥城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7条。全年未出现需发布解读回应的情况。

2.依申请公开。2023年,市住建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线上渠道7件、线下接收6件),均为公民申请。全部申请均按照有关规定和时限要求处理答复,未收取任何费用。从历年接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数据来看,总体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市住建局将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强化与申请人沟通交流,严格执行办理程序,不断提高办理质量。

3.政府信息管理。市住建局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纳入日常重点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和审核流程,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市住建局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维护工作,严格信息审核发布流程,明确信息审核发布责任,指定专人维护管理,需要发布信息由办公室汇总,经审查通过后统一发布。依托“肥城住建”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及时准确发布城乡建设方面各类工作信息。抓好好线上公开的同时,不断强化线下信息公开渠道,重点做好城建档案对外查阅服务管理,为群众快速高效查询档案提供便利。

5.监督保障。市住建局成立由局领导任组长,各业务科室、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建立肥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压实责任具体到人。组织相关责任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相关文件法规,并进行充分解读。信息公开前,各职能单位科室对把好要公开信息的安全关、质量关,严格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局办公室把好审核关,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频率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981.1152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2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围绕中心工作,高效发挥政务公开作用方面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有待加强,尤其是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重点领域信息。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科学制定法定公开事项,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做到及时主动公开,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开展,助力我市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按照2023年肥城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对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措施和2023年项目完成情况予以公开。

3.2023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8件,政协委员提案27件,均按规定要求予以办理答复。

4.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肥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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