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肥城市司法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肥城市司法局立足职责职能,以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细化措施,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扎实推动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效开展。

1.主动公开。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有关信息公开制度并逐步健全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相关机制,强化网络舆情管理。二是扎实推进各类信息公开,通过行风上线、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回应解读社会关切问题,并与群众互动交流,2022年通过中国肥城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通过新闻媒体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业务和新闻信息106条。

2.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公开申请件从接收、登记到出具告知书全过程的制度机制,推动申请渠道更加畅通,办理流程更加规范。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告知书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答复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努力让申请人满意。2022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的内容。

3.政府信息管理。根据人事变动和领导分工,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单位协同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及时更新肥城市司法局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等政府信息。制定下发《肥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强化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考核。每月严格按照我局的公开目录和公开信息任务分解表收集局内各科室公开信息,每季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经过办公室合法性审查、保密审查后,报请局主要领导签批。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着力优化新闻宣传“开放平台”,通过大众网、法治泰安等主流媒体以及山东省司法厅网站、泰安市司法行政网等系统内网络平台,泰安日报、泰山晚报、今日肥城等报纸媒体以及“山东司法”、“泰安司法”和“肥城融媒”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展信息发布渠道。二是着力优化政民互动“监督平台”,紧紧围绕政民互动渠道的畅通性、多样性和时效性要求,结合政务服务咨询、12348热线平台建设,搭建开放式架构,扩展利用多渠道交流平台,多角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监督保障。建立政务公开考核机制,全面压实政务公开各方责任。加强工作培训,将政务公开纳入日常学习培训内容,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5.3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公开广度和深度还有待加强。二是服务质效还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工作水平,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社会和群众。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让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有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肥城市司法局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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