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局2023年通过各类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2条、财政类信息条,公示公告类信息3条,重要转载0条,政策解读10条,警方提示29条,其它信息数量20条。

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政务活动情况,重点公开了全局重要政务活动和重要专题会议议定的主要事项,各警种贯彻执行上级政策、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情况;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重点公开了全局市财政年度预决算情况;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重点公开了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包括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

(二)依申请公开。为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从实际情况出发,确保每一件依申请公开都能做到程序依法依规,内容实事求是,服务用心用情。2023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各警种、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政府信息管理的各项工作,2023年,共召开统筹协调会议及培训会7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搭建平台,持续拓宽渠道,我局从以下两种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从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肥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该网站发布19条;从其他载体公开,通过政务新媒体、微博微信、肥城公安公众号、抖音、报刊电视等载体,及时宣传报道各类重要政务活动等情况;监督保障。一是在思想层面保持高度。定期开展培训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深刻认识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的严肃性和必要性。二是在物质层面予以保障。合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持续投入资金,大力建设公开平台,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和载体,充分保障公开的硬实力。三是在责任层面强化监督。每日对门户网站公开信息进行审核筛选。每周对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回复更新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进行全面自查并通报。每半年进行总结回顾,并纳入单位年度综合考核体系。全方位推进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权、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6(条)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31(起)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

0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

0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0

0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0

0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信息发布不及时、与群众需求契合度不高、网上网下衔接不紧凑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2024年我局将深入总结,加大工作力度,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市公安局无政府信息处理收费情况。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加强对市政府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和公安机关重点部门、重要事项、重大警务活动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深入报道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政务公开服务工作情况,向社会大众反映政务公开建设的进展、成果和经验。

(三)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市公安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政协委员提案16件。通过走访辖区群众和企业,征求工作意见建议,并与代表和委员面对面沟通,均已按要求完成办理、答复和回复工作,满意率达100%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创新公开载体,通过抖音向社会发布各类信息95条,发布数量和质量均在泰安市公安机关名列前茅。

(五)重点领域公开情况。围绕群众身边事通过回应关切栏目进行公开,重点公开防范电信诈骗的提醒、警情通报、政务督查、服务企业群众放管服措施,让公众更加了解我局工作,监督我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肥城市公安局

                                 202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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