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13

 

肥城市公安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肥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肥城”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肥城市公安局联系(地址:肥城市龙山路026号;邮编:271600;电话:3231902;传真:3231904;电子邮箱:fcgawm@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盐城市政务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2017年我局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中国肥城”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在公安服务窗口开设咨询台、公告栏和咨询电话等途径,主动为公众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年度工作概况是:

(一)工作机构情况。我局于立了由市局分管领导牵头,指挥中心、政治部、纪委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局指挥中心是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部门在市局指挥中心统一协调下,具体负责实施各项公开工作。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秘书科,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市局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制度规范建设及落实情况。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修订《肥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明确规范,细化标准。二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健全完善了公安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三是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

(三)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组织广大民警特别是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和业务知识,对市局各部门内勤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和交流。二是对市局外网进行了进一步调整,以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在市局内网建立了公开平台,并建立内网、外网数据交换机制,方便各单位维护更新。三是积极提供政府信息解读服务。在涉及到广大群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或便民措施出台时,及时在网上进行解读宣讲。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情况

市公安局立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先后制订了一系列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方案,确保了警务公开规范运行和纵深发展。

(一)建立健全警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按照及时、完整、准确的原则,明确了警务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程序和责任部门,及时编制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7年,市公安局在主动公开方面,新增及更新信息数920条,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市公安局按照依申请公开规定,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办理和答复部门,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形式、程序、处理和答复流程,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公开工作。

(三)建立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为提高公安局机关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市公安局制定了《肥城市公安局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制度》。针对市公安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按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要求,遵循依法、及时、高效的原则,逐级对公文的公开属性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四)建立信息反馈跟踪办理制度。在政府网站设立专栏,受理群众咨询及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交由相关单位调查处理,并有专人负责,跟踪办理,及时将调查结果向群众反馈。

(五)建立内外监督联动机制。各单位定期组织自查自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单位信息公开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同时,广建网络监督、投诉举报等多种形式的监督平台,逐步建立起了以内部监督为主体、外部监督为补充的良好互动局面,形成了监管合力,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六)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市公安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落实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各单位定期召开警民恳谈会、特邀监督员会议、听证会、咨询会等,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常态化运行。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重大火灾隐患信息公开情况。今年以来,全市共公开整治宾馆购物中心酒店、公司等312处,目前15处重大火灾隐患已全部整改销案完毕。

(二)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一是积极做好行政许可项目及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目前,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在危爆物品重点领域中涉及的行政许可项目为: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剧毒化学品准购证许可等。工作中,公安机关积极对行政许可项目的设定依据、申请范围、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收费依据及标准、联系电话等信息进行了公开。

二是强化危爆物品安全隐患整治。按照省政府、省公安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职责,组织开展了危险物品安全大检查、危爆物品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等一系列工作。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市公安局主要通过中国肥城政务信息网、公安微博、肥城公安微信、入户走访,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7年,市公安局通过上述渠道主动发布各类信息1930余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包括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市治安情况、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核心平台作用。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着重完善网站的信息公开、网上服务、警民联系三大功能。市公安局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统计数据、便民利民措施、重大工作部署和警务信息等重要信息,基本做到了第一时间在网站公开。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安微博、公安微信在信息公开方面的重要作用。市公安局将信息公开的渠道延伸至公安微博,有针对性地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拓宽传播受众面和覆盖面,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更加有力。三是进一步优化公众查阅点设置。市公安局除在出入境、交管和信访等部门对外办事窗口设置集中查阅点,并组织人员认真做好公开信息的送交工作外,还要求各派出所优化、调整、增加警务信息公开查阅点,设置公开宣传栏,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等资料,并通过公告栏、电子信息屏、专职人员服务等各种方式公开政务信息。四是进一步发挥传统媒体的传播优势。市公安局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7年,市公安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产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市公安局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全年亦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核制度。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防止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发生泄密行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市公安局制定了《肥城市公安局警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进行了保密审查。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8年,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市公安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对门户网站进行更新维护,使之更好地发挥服务群众的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保密监督管理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三)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依法、规范、有序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定期举办培训班,邀请相关政府信息公开专家重点授课,有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运行良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现有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总量还不大。二是政府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三是宣传力度不够大,一些群众对这项工作还不够了解。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大工作力度,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对政府网站和市局门户网站进行更新维护,对市局门户网站有关栏目进行调整充实,使之更好地发挥服务群众的作用。

(二)规范网站专栏建设,拓展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公安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作用,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日常更新的基础上,扩大公共服务信息公开范围,做好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便民服务、防范信息的准确、及时发布工作。

(三)规范文稿审核,提高公文类信息公开率。在原有公文审核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文稿公开属性审核工作,提高公文类信息的主动公开率和公开规范性。

(四)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职责,充实人员,加强力量,组织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将责任落实到位,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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