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肥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等三个规划征求意见的通知


    肥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

    建设规划(2021-2030年)

    (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指《泰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需启动Ⅰ级、Ⅱ级响应级别的突发事件,不含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等规定,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泰政办字〔2021〕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精准治理,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协同推进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30年,建成平战结合、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特色鲜明、全面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现代化应急保障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突发事件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大幅度下降,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08以内,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GDP比例控制在0.8%以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患收治率和治愈率明显提高,感染率和病亡率大幅降低,大规模群体性聚集事件有效处置率达100%。

    1.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重大公共安全风险在线监测率达100%,森林火灾年均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城乡具备抗御6级地震能力,重要河道重点河段达到国家规定防洪标准,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明显加强,各类安全风险精准识别、整体监测、实时感知、早期预警和有效防控。

    2.应急指挥体系权威高效。应急通信公专网融合率达100%,安全韧性和抗毁能力进一步提高;各级建成现代化应急指挥平台系统,7×24小时应急指挥高效畅通;各级应急指挥机构体制健全,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灵敏、协同联动的应急指挥体系,实现突发事件应对的统一指挥、科学决策、精准处置。

    3.综合保障能力全面增强。各类应急防御和应急救援力量发展壮大;应急防御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进一步完善,紧急救援装备水平显著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用物资按日均消耗上限不少于1个月储备;突发急性传染病现场规范处置率达96%以上,重大灾害事故实现2小时紧急医学救援;阻断道路抢险抢通能力明显增强;12小时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

    4.应急管理基层基础支撑更加稳固。应急管理法规制度和预案体系健全完善,应急演练常态化、实战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打造一批具有我市特色的安全发展示范镇街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基层网格化管理更加规范,城乡公共安全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健全。

    5.公众安全文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系统完善的公众安全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体系,建成一批功能完善的应急实训基地和科普教育场馆,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大幅提高,社会公众公共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提升。

    (二)中期目标

    到2025年,基本形成具有肥城特色的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实现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全面有效防控和应对,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走在泰安市前列。

    专栏 1 风险防控目标(到2025年)

    自然灾害

    领域

    1.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GDP比例控制在1%以内。           2.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控制在0.5以内。
      3.森林火灾年均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

    事故灾难   领域

    4.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1以内。
      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1.35以内。
      6.年度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低于0.04。
      7.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2以下。

    公共卫生   领域

    8.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96%以上。
      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响应率达96%以上。

    10.突发急性传染病现场规范处置率达96%以上。

    社会安全   领域

    11.大规模群体性聚集事件有效处置率达100 %。                 12.网络安全事件得到有效管控。
      13.网络舆情及时有效应对。


    专栏 2 能力保障目标(到2025年)

    应急指挥能力

    1.应急指挥机构体制健全,现代化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基本建成,提供7x24小时的应急指挥保障。
          2.实现移动指挥平台标准化建设。
          3.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决策作用充分发挥

    监测预警能力

    4.    形成较为完善的风险调查评估制度和标准体系。                5.建成全市公共安全风险一张图。
      6.实现监测预警信息精准发布。

    7.城市常驻人口人均有效避难场所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

    物资保障能力

    8.    形成较为完善的应急和防御物资管理体制机制和储备体系。
          9.救灾物资储备满足启动二级以上响应人员紧急转移安置需要。
          10.12小时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                        

    11.优化粮食储备体系,全市地方储备粮总规模保持在2.6万吨。                                                                                                              

    12.市政府驻地建立不低于15天市场供应量的成品粮油(含小包装)储备。

    应急力量保障能力

    13.森林火灾24小时扑灭率达95%以上。
      14.应急救援队伍“一专多能”进一步增强。
      15.重点行业领域专业防御和救援力量实现全覆盖。
      16.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健康有序发展。

    医疗救援保障能力

    17.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救治机制,传染病救治机构布局进一步优化。
          18.建设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具备核酸检测能力。
          19.二级以上医院发热门诊建设达标率达100%。
          20.各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传染病防控队伍进一步加强。

    运输保障能力

    21.        形成应急运输保障网络一张图。
      22.阻断道路应急抢通能力明显增强。

    23.应急调运机制健全完善,应急绿色通道畅通,应急物资调运2小时市内全覆盖。

    通信保障能力

    24.建成安全高效畅通的应急通信网络,公专网融合率达100%。
          25.实现行政村以上公网覆盖率达100%。
          26.公网通信中断24小时内临时应急重点保障率达100%。

    科技装备保障能力

    27.推广应用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技术和装备,应急装备配备水平明显提高,加强智能化煤矿建设,非煤矿山智能化保障能力开采水平明显提升。
          28.科技服务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服务水平进步提高。

    基层基础能力

    29.优化应急管理响应机制,应急预案体系更加完善。

    30.做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创建一批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成一批应急实训基地和科普教育场馆。
          31.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初见成效。
          32.社会公众公共安全知识普及率显著提高,其中在校学生普及率达100%。


    (三)行动目标

    到2022年,全市突发事件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大幅度下降,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11以内,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GDP比例控制在1%以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患收治率和治愈率明显提高,大规模群体性聚集事件有效处置率达100%。

    1.建成应急指挥中心和现场移动指挥平台,初步形成覆盖全领域、贯通各层级的一体化应急指挥平台体系。

    2.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自然灾害防治工程取得重大进展,自然灾害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

    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4.完善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成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演练实战化、常态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升。

    5.建设综合性物资储备仓库,生活保障类物资实物储备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实现动态平衡,建成分级分类管理、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应急运输基础设施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阻断道路24小时内应急抢通率明显增强。

    6.基本构建形成统一高效的大疾控体系,市疾控中心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提升,传染病救治机构和集中隔离场所布局进一步优化,救治能力明显提升。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基本完善,实现重大灾害事故2小时紧急医学救援。

    7.建设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公共安全领域技术应用示范水平进一步提升,煤矿智能化开采量大幅提升,危险化学品危险工艺装置全面实现自动化控制,应急通信基本实现终端便携化、车辆轻型化、传输无线化、指挥平台机动化。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

    1.建立统一高效的指挥机构。构建由应急管理指挥机构统领,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统一指挥、分类处置和专家支撑协调一致、有机衔接的应急指挥系统。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负责研究决策应急管理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各项工作落实,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镇街区根据需要设立相应工作机构。全面加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分领域统筹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对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完善应急专家库,分领域组建专家团队,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咨询,组织开展各类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与情景推演等工作,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完善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建设以市应急指挥中心为中枢,覆盖全领域、贯通各层级的现代化智慧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实现应急指挥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结合全市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为辖区内常态下的应急管理和非常态下的突发事件处置,提供信息集成、综合研判、指挥调度等技术支撑。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建设全市“应急管理一张图”和应急指挥调度系统,为各级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基础信息和指挥调度技术支撑。发挥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领域应急信息系统作用,扩充完善监测预警、风险分析、应急决策、指挥调度、应急评估、模拟演练等功能,实现与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对接联通。

    3.设立现场应急指挥平台。根据重大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需要,设立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完善指挥部功能,实现前后方协同应对与信息互通。建立现场指挥官制度,实施扁平化管理,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现场应急力量,统筹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建现场技术支撑团队,配备应急指挥车、应急通信设备、现场侦测设备、必备应急物资、单兵装备等,实现现场指挥部单元化、模块化。

    (二)完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强化源头治理,完善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构建覆盖各领域的公共安全监测网络,增强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测预警能力,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措施,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1.加强风险调查监测。分行业分领域开展综合风险普查,摸清风险底数,查明抗灾能力。根据风险评定标准确定风险区域、位置,结合事件发生概率和后果严重性,合理判定风险等级。建设风险数据库,绘制风险一张图,加强风险动态管理。优化监测站点布局,加强重点区域监测预报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监测技术手段,构建卫星感知、航空感知、物联感知、视频感知、全民感知的感知网络,建立“人力+科技”“传统+现代”的风险监测模式。推进公共安全风险监测和数据规范化建设,集成各行业领域风险监测信息,建设涵盖政府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社会公众的公共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加强监测信息汇集、储存、分析和共享。

    专栏 3 风险隐患调查

    1.自然灾害领域: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综合减灾能力调查,编制自然灾害时空分布区划图。
          2.事故灾难领域:推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加强城乡公共安全风险调查,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城市综合体、重要基础设施与城市公共设施风险调查,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和职业健康风险识别。
          3.公共卫生领域:拓展疾病监测种类,加强传染性疾病信息收集,开展公共卫生风险调查。
          4.社会安全领域:扎实开展排查社会安全隐患防范4类风险专项行动,开展专项和区域风险调查。


    专栏 4 重点建设方向

    1.气象:强化智能网格预报业务建设,健全气象业务一体化平台。
      2.地震:优化地震监测台网布局,提高地震监测预警效能。

    3.森林火灾:加快推进森林防火远程监测系统建设,推进应用卫星遥感、航空巡查等新技术。

    4.农林:建立全覆盖的有害生物、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完善动植物检验检疫和疫情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外来入侵生物监测预警网络。                                                                                  

    5.洪涝:建设完善大中型水库及骨干河道洪水预报系统,建立重点区域防洪工程监测预警平台,完善水文气象及水库调度信息共享平台。                                                                                                        

    6.生态环境:完善环境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强化重污染天气、重点流域水污染等重点领域监测预警与防控。
          7.危化品、工矿商贸:加强企业远程监测、自动报警设施的配备使用,建设完善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综合监测系统,强化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持续推进实施“自动化减人、机械化换人”工程,最大限度减少危险作业人员数量。
          8.交通:加强主干公路网等交通安全信息监控能力建设,加强对公共交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大客流监控。                        

    9.旅游:加强重点A级旅游景区、景点等区域的客流数量、密度预警。

    2.加强风险趋势研判。定期开展公共安全风险研判,完善联合会商机制,动态掌握公共安全形势。针对重大风险、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建立跨部门联合值班会商制度,提升综合分析研判能力。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及区块链等新技术,实现对监测数据的有效整合和关联分析,科学研判突发事件的强度、灾害等级、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及可能导致的次生、衍生灾害,提升灾害预测分析研判精准度。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综合治理,提升重要设施防灾能力,完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专栏 5 重点防控内容

    1.城市内涝:加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内涝灾害防御水平。
      2.水利工程:开展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提高水利工程防洪能力。

    3.森林防火:加快推进森林防火水源地建设和重点林区引水上山,重点林区逐步构建林火阻隔网络,提升应急救援道路通行能力,构建全覆盖无缝隙的无线通讯网络。
          4.地震:严格执行城乡新建住宅和公共设施抗震设防技术标准,强化高层建筑抗震防灾措施,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全面加强城市各类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管理。
          5.地质灾害:强化地质灾害工程防范措施,提升预测预警能力。
          6.生态修复: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努力恢复森林、河湖、湿地等生态系统功能。
          7.公共设施:严格执行重要建(构)筑物、超高建(构)筑物及人员密集公共设施建设标准。加快推进城市房屋除险改造,积极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提升房屋灾害防御能力。
          8.煤矿:推进煤矿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开采。                                                                              

    9.化工:强力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危险工艺装置全面实施自动化控制,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废弃处置等全过程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整治。                                      

    10.非煤矿山和工商贸:持续加强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推进安全智慧矿山建设,深化煤气、高温熔炉金属、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1.消防: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商业综合体、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安全治理。
          12.道路交通:加强“两客一危”、校车、公交车、桥梁等安全隐患治理,加大道路路面安全管控力度,加强公路交通附属设施运营维护。
          13.旅游:加强对重点A级景区、景点客流的监测预警,及时科学疏导客流。加强对景区运营车辆等设施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
          14.统筹做好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超市、居民区及食品药品等方面安全管理工作。

    3.加强风险评估应对。综合考虑单一灾种或多灾种耦合情景,分析致灾因子危险性、承灾体的脆弱性、应急能力等多重因素,确定动态风险的影响程度,绘制灾害影响图。健全预警发布制度,明确预警级别标准,规范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和流程,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强化针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提升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精准度和时效性。建立风险分级应对机制,针对预警级别,分级启动应急响应和应急机制,落实风险应对责任,科学采取应对措施,全力开展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加强权威信息发布,第一时间通过各级各类媒体播发应急救援信息。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加大舆情研判、处置力度,做好辟谣工作。加强灾情信息管理,做好灾情报告、核查、评估工作。及时开展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救助,全力做好饮用水、粮油、蔬菜、电力、运输等保障,尽快恢复经济社会秩序。制定完善灾区扶持政策,加快损毁工程修复,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科学规划生产力布局,推进灾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建美好家园。

    (三)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理顺应急物资管理体制,加快构建以实物储备为基础,企业(商业)储备、产能储备、社会化储备为支撑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和快速调运机制,构建应急物资智慧化管理体系,提高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

    1.健全应急物资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统分结合的应急物资管理保障体制,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制定应急物资分级分类储备目录,明确各级各部门应急物资管理、储备范围和权限,完善应急物资管理保障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综合保障能力评估和应急物资生产调度、采购、储备、管理、调配、运输、回收、报废等各项制度,完善应急物资管理保障制度体系。健全应急物资紧急采购、征用和补偿等制度。规范捐赠物资管理和使用。

    2.完善应急物资采储调配体系。分级分类评估应急物资需求,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健全应急物资分级分类储备标准,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目录。科学确定各类应急物资实物储备、社会化储备、生产能力储备的比例及数量,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布局。按照统分结合和仓配一体化模式,优化提升仓储设施建设布局,加快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专业性应急物资仓库、部门应急物资储备点建设。依托专业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储备。拓宽应急物资采储渠道,加强储备物资管理,强化物资储备和管理情况督导检查。建立完善平战转换机制,增强应急转产能力,畅通应急物资生产供应渠道,实现产品储备与产能储备相衔接,确保极端情况下应急物资峰值需求的生产供应。建立应急物资社会化储备制度,统筹利用企业、个人仓储设施,采取协议储备、协议供货、委托代储等多种方式,实施应急物资社会化储备。推广应急物资集装单元化,鼓励、引导、指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家庭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建立应急物资数据库和快速调配、采购机制,加强应急物资生产、采购、储备、供应各环节的有效衔接,完善应急物流保障能力,确保应急需要时,应急物资备得有、找得到、调得快、用得上。建立应急物资日常调拨机制和循环更新机制,充分利用储备资源,发挥储备物资循环利用和服务效能,避免资源浪费,适时倒库更新,确保物资质量。

    3.提升应急物资智慧管理能力。依托全省应急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全面采集和监测各级各类应急物资信息,实现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相关企业应急物资信息互联共享,全面实现应急物资采购、储备、调配、使用、回收及募捐等全过程智慧化管理。在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库全面推广应用智能仓储技术,通过应急物资储备库信息系统与省、泰安市应急物资管理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储备物资的远程监管及数字化调配。依托应急物资直采全球寻源系统,通过“云仓储”“云库存”等新模式,实现基于智能决策基础上的储备物资高适应性安全库存动态平衡,形成实物储备与“云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新机制,提高收储调配和资源统筹能力。强化粮食储备能力建设,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总量计划,适当增加成品粮油(含小包装)储备库存,健全粮食应急保障体系。推行科学储粮、绿色储粮,强化信息化管理和地方储备粮动态监管,完善粮食监测预警机制。

    (四)完善应急力量保障体系。不断加强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1+10+N”(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10支专业救援队伍、社会救援队伍和其他救援力量)救援队伍管理体系,发展壮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强化应急救援队伍服务管理,协调发挥武警、民兵等力量应急救援作用,统筹建设运用民兵应急力量与地方专业应急力量,提升应急救援队伍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1.壮大应急救援队伍。(1)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制定消防救援保障体系建设规划,对标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新定位,健全指挥机制,优化力量布局,增设消防站点,提升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城市综合体、化工等专业灭火救援和地震、山岳、水域、洪涝等多灾种应急救援能力,推进消防救援队伍从处置“单一灾种”向应对“全灾种”转变。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构建“地方队”与“国家队”优势互补、力量互通、紧密衔接、集约高效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按照泰安市统一规划,针对森林消防特点,组建一支50-100人的森林消防中队,坚持边建设、边应急,逐步扩大人员规模,提升战力。(2)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市防汛抗旱、矿山、危化品、森林火灾、冶金工贸等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化工园区现有危化品企业,组建多支各具特色的应急救援小分队,增配专业救援装备,提高专业救援能力。依托企业专业力量、医疗卫生机构等,不断建强事故救援、传染病防控等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到2030年,实现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全面覆盖重点行业领域。

    2.发展社会应急救援力量。(1)志愿者队伍。鼓励、支持、引导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向专业化、规范化发展,重点扶持兵峰应急救援队等具有一定品牌效应的志愿者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潜水、绳索、破拆等特殊技能人员比重。充分发挥先锋应急救援协会等专业性社会团体作用,做好救生救援和社会宣传工作。到2025年,全市注册志愿者达500余人,打造一支具备品牌化、专业化水平的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到2030年,全市注册志愿者达1000余人,其中特殊技能志愿者人数达100余人,具备品牌化、专业化水平的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不少于两支。(2)企业、村(社区)力量。推动企业、村(社区)建设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微型消防站和应急救援站,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及装备。组织动员村(社区)党员、干部、群众参加基层应急队伍,发挥其在公共安全信息报告、先期处置、自救互救、人员转移安置等方面的作用。

    3.提高救援队伍应急救援技能。加强与高校(技师学院)、社会训练场所合作,满足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培训需要。结合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特点,加强日常训练、应急演练、技能比武、技术交流等。加强军地抢险救灾领域深度融合,深入开展武警、军队非战争行动力量与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的联调联战联训,全面提升应急救援队伍的协同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4.强化救援队伍管理服务。加快应急救援队伍标准化建设,按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加强队伍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完善日常管理、纪律作风、教育培训、检查考核、评比表彰等制度。认真研究解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医疗、工伤、抚恤等政策。把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基础信息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信息化系统,实现应急救援队伍日常管理考核和应急救援行动管理、指挥和调度的信息化、可视化。

    5.建强应急专家队伍。吸收和聘请各领域专家加入应急专家队伍,充实应急专家数据库,打造专家资源共享平台。完善专家聘任动态管理和参与突发事件会商决策等机制,充分发挥专家的应急咨询参谋、技术支撑作用。

    (五)完善应急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着重加强基层防控能力和突发事件医学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到2030年,建成功能齐全、运行有序、保障有力、科学高效的应急医疗卫生保障体系。

    1.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健全各级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日常和应急监测网络,加强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建设。健全多渠道疫情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体系,加强流行病学调查,构建传染病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大数据系统,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预警、决策、防控能力。加快推进重大疫情快速反应救治能力建设,健全中西医协作机制,优化传染病救治机构布局。依托现有资源,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健全完善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和实验室。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突发中毒事件应急处置等队伍建设,为基层医疗机构配备能够满足公共卫生工作需求的专业人才。加强疫情防控救治科研保障。不断提升应急医疗救治场所保障和供应能力,加强体育馆、展览馆等封闭式大空间建筑资源调查,推广应用可移动的模块化方舱医院,有效应对发生呼吸类传染病等突发重大疫情、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以及重大自然灾害时,大量轻症患者的集中收治问题。合理规划布局集中隔离场所,制定完善设置标准,全市储备不少于400个有独立卫生间的房间。加强对疾病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完善多部门卫生应急联动机制,统筹做好疫情期间疾病治疗、物资保障、交通运输、生产运行、治安维护等各项工作。强化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以及乙肝、结核病等发病率较高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下的应急准备。实施差异化精准防控和精细化管理,加强村(社区)等基层联防联控能力建设,织密织牢第一道防线。

    2.提升重特大事故灾害紧急医学处置能力。优化重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布局,依托综合性和专科医院,构建紧急医学救援网络,提高综合类、烧伤类、中毒类、骨科类等伤病救治能力。实施院前急救机构装备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治,实现各类重大灾害事故2小时紧急医学救援目标。优化巨灾和极端条件下的现场紧急医学救援力量装备配置方案,强化远程投送能力和保障能力,打造立体化紧急救援网络。分类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医务人员、急救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资源配置方案,实现功能的模块化、单元化,提升救治能力。

    3.提升灾后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健全灾后疫情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机制,科学制定公共卫生策略和实施干预措施,提升灾后卫生防疫工作水平。加强灾后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将灾后心理健康治疗纳入救灾工作体系,加强心理支持和精神卫生干预,开展受灾人群心理应激救援工作,确保重大灾难后有需求的受灾人群获得心理救助服务。建立医学康复、社会康复和家庭康复相结合的综合康复体系,加强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增强患者康复能力。

    (六)完善应急运输保障体系。构建立体化应急运输网络,强化设施维护和抢通抢险能力,提升应急运输保障韧性,建立交通运输紧急调用补偿机制,构建功能完善、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平战一体化的交通运输保障体系,实现人员、物资运输市内2小时通达。

    1.构建立体化应急运输网络。统筹铁路、公路、水运、管道、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综合型物流基地和交通枢纽能力,加强交通运输与生产储备的有效衔接,引导生产、仓储、运力向物流枢纽集中。深化与地方物流企业合作,充分发挥物流企业大数据服务优势,实现基础数据的互联互通,实现重要物资流转和配送不断链,确保应急物资运输“最先和最后一公里”畅通高效。大力发展大车队运营、挂车租赁共享、高铁快运、电商快递班列、长途接驳甩挂、无车承运、多式联运等新模式新业态,提高应急物资运输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整合现有客运资源,利用城市公共汽车、车辆技术等级为一级的营运客车,建立应急疏散车队,完善指挥调度联络和协调机制,确保受困、遇阻人员快速撤离。

    2.提升应急运输保障韧性。加大公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投入,加强路网、桥隧等重点设施监测预警,及时消除公路安全隐患,提升关键基础设施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公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建设,依托国有运输企业或实力雄厚的民营运输企业,组建1-2支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提升阻断路桥快速恢复畅通能力,组建1-2支市级交通工程抢险救援队伍。

    专栏 6 公路运输应急保障能力一张图

    涵盖公路网信息,里程桩、行政界桩信息,桥梁隧道荷载信息和超限车辆通行能力信息,服务区应急保障能力信息,出入口信息,车道信息,路况阻断信息,道路拥堵信息,路段养护单位信息,道路救援信息,沿路乡镇及村庄信息,沿路加油站信息,沿途车辆维修厂(站)信息等,为应急救援运输保障提供决策支持。

    积极对接铁路、航空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加强重大突发事件和巨灾情景下铁路运输、航空运输能力评估,互联互动,提高紧急情况下铁路运输、航空运输保障能力。

    3.完善应急运输协调机制。全面归集路网、仓储、运力、需求等基础数据,编制应急运输联络图,提高应急运输调度信息化水平,确保应急运输调度便捷高效。按照“一份资源、多方使用”的原则,建立政府统一规划、企业积极参与、救援给予补偿的交通运输储备调用机制,确保交通运输保障资源在战时能够快速高效遂行应急保障任务。不断完善公路、铁路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实行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救援人员战时优先编组、紧急投送,免费通行、优先放行,保障应急运输高效畅通。

    (七)完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建设空天地一体、各行业应急通信网络相融合,全域覆盖、全程贯通、公专互备、韧性抗毁的应急通信保障网络,为应急救援指挥提供统一高效的通信保障。

    1.构建综合应急通信保障网络。强化指挥信息网、卫星通信网、无线通信网、电子政务网和互联网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功能,保证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和任何灾情下至少一种通信方式的畅通。建设面向指挥决策部门、应急救援队伍等特定用户的信息网络,为监测预警、应急指挥、现场救援、音视频传输、大数据分析等提供信息通道。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充分利用好省级整合的北斗导航卫星、天通通信卫星、高通量卫星等应急卫星通信网。建设公用移动通信网络和以数字集群、无线宽带网、无线自组网及短波通信等为主的专用网络,采用“公专互补、宽窄融合、固移结合”的多维组网形态,科学合理统筹配置通信资源,满足不同应用场景下语音、图像、视频、数据的高速传输、时间校对和位置服务等各类需求。提高电子政务外网的接入带宽,满足政府各部门业务专网转移到电子政务外网的需求。加快电子政务内网向镇街区级延伸,提高电子政务内网承载和处理涉密信息能力。加强互联网应急保障承载能力建设,完善互联网在企业风险管控、公众信息服务和政府监管等领域的支持和服务功能。

    2.提升应急通信应用能力。全面改造升级公网应急通信装备,实现终端便携化、车辆轻型化、传输无线化、指挥平台机动化。利用5G或下一代通信网络,扩展全市天空地全时全域的公网覆盖。提高公共安全热点场所4G/5G应急基站车的配比,推广无人机基站和小型化基站的应用。加强公网与各大专网及数字集群的语音通话互联互通建设。加快市级应急通信基地建设,配备必要的场地、车辆、装备、专业人员,储备必要的保障器材,进一步提升区域通信网络保障能力。推动通信终端向智能化、模块化、便携化发展,补齐单兵通信设备短板,提高森林灭火等日常通信盲区的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加强新技术、新业务在应急通信中的应用,保证在地下空间、化工事故现场、地质灾害现场等信号屏蔽严重区域,快速建立前方通信枢纽,满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通信保障要求。

    3.健全应急通信网络保障机制。建立重大灾害事故现场通信协作机制,通信运营商与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通信协作机制,遇有重大灾害事故,遂行出动、协同作战,保障现场通信畅通和指挥调度网专线快速接入。加强联动协调和备勤备战业务协同,开展跨行业队伍的联合训练演练,检验实战中各通信要素实时运行情况,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实现巨灾情况下通信网络故障快速预测预判、快速修复。加强应急通信供电设备、配套设施、备品备件、装备物资等建设和管理,提高现场持续通信保障能力。推动先进通信手段与传统通信手段有机结合,发挥简易通信手段应急处置中重要辅助作用。提高通信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障通信网络安全畅通,防范网络攻击,堵塞安全漏洞,避免发生大面积网络瘫痪事件。通过双设备、双链路备份冗余等手段,强化事关民生民安关键网络的安全保障。

    (八)完善应急科技装备保障体系。加强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科研创新基地、应急装备产业基地和工程平台建设,开展基础理论研究、技术攻关和应急救援装备研发、生产及应用,加强社会化技术服务,提高我市应急保障科技装备水平。

    1.提升应急科技保障能力。加强与国内院校合作,吸引和引进一批高端人才。依托科研院所、企业资源,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积极开展城市安全隐患排查技术、监测预警预测技术、应急处置与救援技术、综合保障技术等的推广和使用。

    2.提升应急装备保障能力。立足我市应急救援需求,优化产业布局,加强产业基地建设,培育优势骨干企业,完善产业链条,推动产业协同,促进应急装备产业集聚发展。重点提升大型灭火、大功率快速排水、大直径钻孔、快速搜救、航空救援等应急装备供给能力,加强专用救援装备配备,提高建(构)筑物废墟救援、矿难救援、危险化学品应急、工程抢险等突发事件救援装备水平。发展突发事件现场保障和生命救护等方面通用应急装备,加大无人机、救援机器人、现场指挥调度应急终端、预警信息发布终端等全方位、多样化的智慧装备配置,实现通用应急装备“一专多能”,提升通用应急装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推动应急产品消费观念转变,科学引领生产经营单位、家庭、个人对应急产品和服务的消费需求。引导逃生、避险、防护、自救互救等方面应急防护产品的研发生产,大力普及个人应急防护装备。

    3.提升应急科技社会化服务水平。引导中小微企业委托购买技术服务,有序扩大服务市场需求。建立社会化服务信息平台,实现服务需求和供给资源的共享对接。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发展壮大服务力量,提升综合服务支撑能力。创新服务模式,加强培训教育、安全评价、检验检测、隐患排查、灾害普查等技术服务,推进风险监测、应急救援、灾情评估、生活救助等社会化服务。构建保险机构参与公共安全新模式,发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灾害民生保险等保险服务。加强全过程服务质量管理,建立公示制度和信用管理制度,强化自治自律,严格执法监管。

    (九)提高基层基础应急保障能力。坚持依法治理,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共安全文化素质,进一步整合基层应急资源,增强基层基础应急保障能力。

    1.完善应急管理法规标准体系。严格执行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传染病防治、医疗废弃物管理、生物安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大应急管理普法、执法力度,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应急管理法规制度体系。积极参与“稳如泰山”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创建,围绕预防、救援、善后、保障四个环节,推进风险防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处置、应急物资、应急队伍等规范化建设。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主动参与相关应急管理标准制定。完善覆盖全灾种、各行业、多层级、全过程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桌面推演和实战化、常态化应急演练。制定社会应急演练计划,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高危行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其他企业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强化应急预案评估修订,增强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实用性和针对性。

    2.提升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坚持需求引领、集约共享,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加快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移动互联、北斗导航等信息技术在应急领域广泛应用,增强信息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着力提升应急管理核心能力。围绕应急管理工作中的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决策支持和政务管理五大业务域,开展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完善立体化信息网络体系,纵向贯通省市县乡四级节点、并延伸至社区(村)和个人,横向融合各相关部门、行业、领域、单位,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

    3.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开展全方位、常态化的公共安全教育,将应急管理教育培训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体系。加强各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机构建设,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提升应急宣传的专业化水平。推进公共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重点推进公众现场应急处置和技能培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依托培训基地、科技场馆等场地设施,建设功能完善的应急科普基地。支持企业、社会组织等建设具有专业特色的安全体验教育基地。鼓励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建设网上科普宣教平台和应急虚拟体验馆。

    4.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及时在应急救援中建立临时党组织。建立以镇街区为重点,以村(社区)为基础,以综治中心为平台,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为底座,以信息化为支撑的基层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加强重大安全问题联治、平安建设联创,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深化镇街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和行政村(社区)应急服务站(点)建设,持续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深入推进综合减灾社区建设工作,提高村(社区)应急规范化水平。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打造城市安全管理品牌,提高城市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建立健全各级干部“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网格”工作机制,推动防控力量向社区下沉、向村居延伸。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信息员队伍建设,做好险情快报、信息核查、政策宣传、协助管控、服务群众等工作,实现重大风险信息直报,提升基层第一时间应急响应能力。

    四、重点工程

    (一)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工程。针对应急管理业务需求,建设天地一体、全域覆盖、全程贯通的应急通信网络,构建应急管理数据支撑体系,建设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应急决策支持和政务服务五大类业务应用系统,支撑应急统一指挥决策,并与省、泰安市信息化系统衔接,全面构建系统化、立体化、智慧化的全市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推进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

    (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工程。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建设应急指挥中心,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主要指挥场所,具备值班调度、应急指挥、视频会议、综合会商、推演演练、情报分析、新闻发布、运行保障等功能。建设移动应急指挥平台,包括应急指挥车、单兵系统等,为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提供指挥场所,具备远程会商、指挥调度、应急通信、现场全景概览、现场保障等功能。

    (三)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工程。采取新建、改扩建和代储等方式,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提升应急物资储备库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强应急物资集装单元化建设。统筹各类应急储备物资和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或认证一批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单位。

    (四)森林防灭火(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结合省、泰安市规划和建设重点,加强森林灭火直升机停机坪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森林火灾扑救、人员救助、紧急情况下人员及装备物资的快速送达提供航空运输保障。加快救援专业人才队伍基础设施、救援装备一体化建设。推进防火重点镇街区和牛山林场的水灭火管网、防火道路网、预警监测信息网等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消防站、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五)应急装备现代化建设工程。制定应急装备配备规划,实施应急装备现代化计划,重点加强航空救援设备设施、无人监测飞机、快速搜救、大功率快速排水、大直径钻孔、救援机器人、高层楼宇灭火系统等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的配备,加强更新、改造、维护,大力提高应急装备配备水平。

    (六)应急医疗卫生建设工程。实施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重大疫情、重大传染病救治基地、隔离场所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高端装备配置和关键技术储备,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做好临时性扩充收治床位准备。突出优势学科建设,构建突发事件处置救援基地网络,提升烧伤、中毒、骨科等伤病医疗救治能力。

    (七)应急科普实训基地建设工程。统筹科普和体验教育场馆资源,加快综合性应急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建成1-2家面向社会公众的应急科普场馆。依托山东泰山技师学院等院校建设肥城应急管理实训基地,提供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岗位集训、应急救援模拟训练、大型综合演练、应急装备检测维修、地方应急救援力量教育训练、社会应急宣传培训等服务。

    (八)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开展全市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各灾种风险、多灾合一风险、跨灾种演进风险和隐患底数。建立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综合防治区划图,掌握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加强肥城断裂带等地震活动断裂探测。开展煤矿采空区综合地质调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治。

    (九)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加强森林生态廊道建设,强化林业生态修复保护。实施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重点河湖生态治理与修复、地下水生态脆弱区治理与修复、防汛抗旱水利工程生态化绿色化建设。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大力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山区生态绿化工程建设。

    (十)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深入开展堤防加固、河道治理、控制性工程、蓄滞洪区和抗旱工程建设,完善防洪抗旱工程体系。做好大汶河综合治理工作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继续巩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成果,完成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消除小型水库安全隐患。加强堤防、水库、蓄滞洪区等防洪设施建设,完善防洪排涝设施,建设一批引提水工程、抗旱水源连通调蓄工程和机井工程,增强抗旱应急供水能力,全面提高城乡防洪排涝能力。

    (十一)矿山重大灾害治理工程。围绕冲击地压、“一通三防”、防治水、机电运输、顶板管理等方面,开展矿山重大灾害治理工程。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装备和技术,加快煤炭生产技术变革,全面提升煤矿智能化水平,实现生产过程少人化、无人化,促进矿井安全、高效、绿色和高质量发展。

    (十二)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继续对地震灾害易发区居民小区、校舍、医院、重要交通线、电力和电信网络、危化品厂房、水库大坝等进行抗震加固。规范城乡新建住宅和公共设施安全设计,提高抗震防灾能力。进一步强化高层建筑抗震防灾措施。科学合理规划、高标准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围绕《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明确工作重点,强化统筹协调,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完成规划各项目标和任务。

    (二)明确细化责任。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调配合。建立《规划》落实工作协调督导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开展督查抽查,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

    (三)制定行动计划。以2至3年为周期滚动制定全市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行动计划,行动计划目标任务要与规划充分衔接,把最急迫、最紧要的工作纳入到行动计划中加快实施,压茬推进,尽快完善应急医疗、物资、力量、通信、航空救援等保障体系,实现保障能力提升。

    (四)强化政策扶持。把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制度成果,推广应用到防灾减灾、防汛抗旱、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等领域,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制定完善应急征用、医疗服务、生活保障、慈善捐赠、受灾群体救助、关联产业扶持、科技创新等政策。在一般公共预算中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足额安排预备费,保障当年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等。积极争取中央专项债券和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应急管理保障项目建设。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对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重大工程、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加强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精准引进一批高水平人才。

    (五)加强绩效评估。开展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跟踪评估,强化督促指导和协调推进,确保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加大表彰奖励力度,按规定对在传染病防控、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六)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对《规划》的宣传培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对规划战略性、导向性、重要性的认识,从整体上把握规划发展方向,增强规划执行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应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肥城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

    (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肥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取得的进展和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安全发展摆在治国理政的高度整体谋划推进,开辟了安全生产理论与实践新路径,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十三五”时期,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扎扎实实、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各方面各环节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市上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泰安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不能省、时间不能省、岗位不能省、规程不能省“四个不能省”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持续加强,认真落实新一轮机构改革精神,市、镇街区应急管理机构全部挂牌运行。深入推进“安如泰山”科学预防体系建设、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风险防控水平不断提高。坚持依法治安,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预案编修演练,事故应急救援效能进一步提升。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大力推进科技强安,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市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全市上下必须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把安全发展贯穿全市经济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传统和非传统风险聚集交织,社会风险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日趋明显。传统产业占比大,高危行业量大面广,新旧动能转换需要一个磨合期。安全发展理念树立还不牢固,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待进一步落实,监管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运行实效有待提升,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依然突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依然薄弱,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应急保障与应对能力存在不足,重大突发事件精准处置能力有待提高。

    “十四五”时期,我市开启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征程,安全发展理念将更加深入人心,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快提升,安全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新旧动能快速转换,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大量涌现,新发展格局加速构建,为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从整体上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提供了有利契机。全市上下要在新发展阶段努力做到准确识变、科学应变、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切实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十四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和泰安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安全发展贯穿全市经济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降低生产安全事故损失,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打造“一地、一区、一城”,奋力谱写中国桃都美好肥城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工)委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坚持党政齐抓,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统筹协调、分类管理,权责一致、失职追责,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

    2.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立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安全需要,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着力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能力,着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水平,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坚持源头防控。坚持把风险管控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治理在事故前面,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视隐患为事故”理念,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持关口前移、标本兼治、纵深防御,强化安全风险源头治理,多重布控,齐抓共管,构建全流程、多层级安全保障网。

    4.坚持系统治理。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聚焦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的能力与水平。

    5.坚持改革创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将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创新、科技创新融入安全生产工作改革发展实践。

    (三)规划目标

    1.“十四五”主要目标

    到2025年,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安全生产形势趋稳向好,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到2025年)

    1.一般事故持续减少,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

    2.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

    3.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1以内;

    4.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1.35以内;

    5.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1以内。

    2.分项目标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严密。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监管体制更加完善,涉及安全生产的所有领域、所有事项都有部门主管和监管。

    (2)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更加有力。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健全完善,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力量进一步优化,监管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

    (3)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机制逐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有效运行。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率达100%,化工重点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率达100%,矿山智能化水平全面提高。

    (4)安全生产支撑保障更加完善。安全科技引领作用日益明显,安全生产信息化稳步推进。应急演练常态化、实战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救援力量实现全覆盖。安全教育培训体系更加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率达100%。

    3. 2035年远景目标

    到2035年,基本建成与新时代现代化强市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大幅提升,依法治安、科技强安、智慧安全水平达到新高度,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新格局全面形成,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三、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树牢践行安全发展理念

    推动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主要媒体在报、台、网、端、微等平台进行集中宣传。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次教学课程,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将履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列入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实施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驻点监管,下沉一线强宣传、抓督导、送服务、促落实。扎实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开工安全生产“第一课”等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审计局、市委党校,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完善安全监管体制

    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带队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建立新产业、新业态监管职责动态调整机制,及时界定行业主管部门,填补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空白。加强非生产类伤亡事故防范管理,落实一氧化碳中毒、未成年人溺水、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儿童游乐设施等安全管理责任。(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优化完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严格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各相关部门分别制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人员及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全面摸排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实情和安全现状,并逐一纳入监管范围。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明确镇街区和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基层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巡查、警示、督办、约谈等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重点巡查各镇街区和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情况。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体现本单位特点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主要决策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推动企业各层级各岗位安全责任清单落实。建立实施企业安全总监制度,2021年年底前高危行业安全总监配备率达100%,其他行业按规定做到应配尽配。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制度,健全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推行安全生产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严格考核奖惩,构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强化企业全员培训,确保全员持证上岗,切实提高一线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指导企业合理用好用足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发挥工伤保险的事故预防作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失信惩戒名单管理制度,依法依规认定、惩戒安全生产失信行为。严肃追究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推进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故调查处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结果的运用,建立执法信息反馈等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普法,把安全生产纳入公民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安全生产执法

    深化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明确监管执法职责,健全监管执法体系。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严格执行,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大危险化学品、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健全安全生产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范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执行移送标准和程序。(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社会监督共治

    充分发挥人大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政协民主协商、视察调研等监督促进作用。联合工会、共青团、妇联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和“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技能提升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安全治理体系。严格落实《肥城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严格落实安全隐患和事故直报制度,抓好异常事件的分析评估和经验反馈。严厉查处事故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行为。完善事故调查机制,提高事故调查效率。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辖区、部门和单位,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完善事故评估机制,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一)强化安全风险源头治理

    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引导构建安全发展格局,严格落实工

    业园区等功能区、企业和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设计安全要求,从 源头上确保安全生产。严格安全强制性要求,聚焦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煤矿等重点高危行业,分行业、分领域研究制定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方案,大力推进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促进企业加快改造升级,加快淘汰退出落后产能。落实强制性工艺技术装备材料安全标准,强制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从严审批重点行业领域建设项目。严把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条件。(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深化安全风险管控

    突出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深化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纵深推进“安如泰山”科学预防体系建设。推行安全生产“红黄绿”分级分类监督管理,构建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模式。定期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建立重大安全风险清单,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建立完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风险预警控制机制,实现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推进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将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纳入监管。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发展转型升级。推进重大工业设施和装备风险智能化防控技术应用,加强化工、矿山、桥梁、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煤炭发展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精准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强化“视隐患为事故”理念,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及时改销和整改效果评价。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构建政府与企业多级多方联动的安全隐患数据库,推动企业与政府监管部门安全生产信息互联互通,综合分析研判各类事故隐患。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改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排查各类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落实。(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煤炭发展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监管”体系。充分利用覆盖全省的一体化综合指挥和事故隐患直报信息化系统,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矿山等行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提升风险隐患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2022年年底前,实现与省、泰安市以及企业的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严格落实各类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要求,完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扎实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增强工业安全生产的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提升工业生产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发改局、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煤炭发展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一)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

    严格设定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对新开发化工工艺进行安全性审查,开展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持续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强化企业安全防护距离监督检查。加强“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实施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强化危险货物运输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强化油气储能扩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严防中毒窒息、火灾爆炸事故。完善落实化学品鉴定评估与登记制度。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煤矿安全

    持续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设施建设,推进执法能力提升。进一步健全煤矿安全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和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升煤矿安全监管水平和煤矿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推进淘汰落后产能,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实施水害等煤矿重大灾害精准治理。加强智能化矿井建设。到2025年,全市煤矿智能化开采产量达5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煤炭发展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非煤矿山安全

    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办矿标准,深入推进非煤矿山“提升、整合、关闭”三个一批,全市地下矿山安全生产装备水平明显提升。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加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山、高陡边坡露天矿等重点矿山和地下矿山“通风防火、提升运输、防治水、动火作业、采空区充填”等重点环节以及生产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加快推进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力争到“十四五”末,大型非煤地下矿山井下作业人员下降50%以上,中小型矿山井下作业人员下降30%以上。(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

    持续开展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外包作业等重点领域环节和工贸企业配套危化设施专项治理。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大力推进实施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提升工程,扩大覆盖面,提升达标率。在工贸企业推行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连锁、机械防护和能量隔离等安全措施,在金属冶炼领域试点推广高温熔融金属智能化热像监控等系统,增强企业安全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消防安全

    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全面落实针对性风险管控措施。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推动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化工等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在重点行业单位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升级作战指挥平台,建设灾害预警预报模块。(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交通运输安全

    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指导企业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深化治理货车非法超限超载,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强化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特种设备安全

    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标准化,推动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以危化品压力容器、油气管道法定检验为重点,持续开展针对性隐患排查治理。优化完善“96333”电梯应急服务平台,推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检验检测方式改革。依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实施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化监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煤炭发展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油气管道安全

    指导管道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管理。协调解决管道保护重大问题,组织排查管道的重大外部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油气管道法定检验制度,提升油气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加强对管道安装、使用过程中法定检验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民用爆炸物品安全

    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运输、爆破作业和储存等环节安全监管。加强对民用爆破物品从业单位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民用爆炸物品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爆破作业人员资质审查、考核发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煤炭发展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城市建设安全

    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供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基础设施安全和应急管理。推动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深化施工安全治理,加快推进施工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强化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严格施工安全监管执法,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地区、高风险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超越资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租借资质等行为。(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旅游安全

    严格落实旅游安全准入制度,在旅游企事业单位持续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涉旅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抓好旅游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管控,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完善景区景点客流监测预警疏导、极端天气预警预报等机制。(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功能区安全

    加强高新区、经开区、化工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明确进区项目准入条件,制定“禁限控”目录。严格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合理布局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开展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有序推进各功能区封闭化管理。加强冶金、有色等产业聚集区的安全管理,深化仓储物流园区风险隐患整治,加强仓储物流园区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装卸安全风险防控。健全完善景区安全风险隐患管控、客流监测预警疏导等机制,深化景区运营车辆等设施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农机渔业安全

    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治理,加强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深入排查整治渔业生产安全隐患,加强渔业安全执法。强化渔业安全应急管理,提高渔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电力安全

    开展发电安全整治,保障机组稳定、可靠运行。开展施工安全整治,对安全风险较大节点实施风险预警管控,2022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对重点工程实时监控和信息化管理全覆盖。加强电网安全风险防控,加强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防范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电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电力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国网肥城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学校(校车)安全

    加强校园消防安全、校舍安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开展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整治,加强学生伤亡事故易发多发领域攻坚整治。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建立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校车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夯实安全基层基础保障

    (一)加强宣传教育培训

    把公共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体系,鼓励中小学开办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课堂。加强安全文化作品创作,丰富安全生产宣传产品,创新安全生产文化服务方式和手段。深入推动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和引导安全文化体验场馆、基地建设。强化事故警示教育,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改进和完善安全培训考核体系,积极推广“互联网+安全培训”模式,实施培训考核全过程记录,提升培训监管效能。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咨询队伍,为各级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当好参谋助手。(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科技装备保障

    壮大安全应急产业,提升安全应急科技装备供给能力。积极推广应用重特大事故的超前预测、动态监测、主动预警和应急指挥决策、应急通信保障等技术,推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与安全生产的深度融合。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工程施工等领域重特大事故防控的科技攻关与应用示范。推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安全评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社区安全建设

    整合行政村(社区)相关力量,培养发展基层安全生产检查员队伍,建立健全基层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增强基层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推动各类科技馆、展览馆、体验馆等组织开展以安全科普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社区居民安全素质和应急能力。推动社区安全体验场所建设,提升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功能。(责任单位:各镇街区、功能区,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优化安全监管力量配置,指导和规范镇街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职能设置和人员配备。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专业培训,落实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2022年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构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025年年底前进一步巩固提升。强化执法人员职业保障,完善执法人员工资待遇保障政策。落实国家关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统筹配备执法装备。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应急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高应急救援处置效能

    (一)夯实企业应急基础

    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健全应急快速反应机制。推动企业根据安全风险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特点,设置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与邻近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服务协议。建立企业内部监测预警、态势研判及与周边企业、政府的信息通报、资源互助机制。(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应急救援演练

    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修订完善《肥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专项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管理与演练制度,加强政企预案衔接与联动。完善磨合各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督促企业制定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开展常态化、规范化、实战化应急演练。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规定对企业应急预案进行备案,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应急演练计划,强化对应急预案和演练的监督检查。建立企业应急准备能力评估制度,根据演练结果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制定社会应急演练计划,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救援能力建设

    加快推进重点区域以及矿山、危化品、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依托有条件的企业组建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跨区域机动救援队伍,依托化工园区现有危化品企业,组建多支各具特色的应急救援小分队,增配专业救援装备,提高专业救援能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共训共练,不断提升专业救援能力。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与调运制度,加强应急物资实物储备、市场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建设。加强应急救援基础数据库建设,完善应急救援装备信息库。(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健全跨区域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及联合处置机制,完善事故分级响应制度。建立事故现场救援统一指挥机制,强化应急救援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方案、统一实施,统筹协调应急力量,精准开展应急处置。完善事故信息发布制度,加强舆论引导,确保公众知情权。(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安全生产重点工程建设

    (一)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持续推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育一批试点企业,提升体系建设运行实效。建立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数据库,编制安全生产危险性分布和风险评估分布图。加快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安全防护距离达标改造建设。(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工程

    建设涵盖化工、矿山、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市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成以物联网、大数据为基础的重点行业企业一体化信息化体系,开展安全风险全要素全过程监测、研判与预警,实现安全风险快速识别、信息沟通与实时共享、综合风险评估、风险防控、预警信息发布、物资配置与调度等功能,为安全生产提供决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

    围绕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决策支持和政务管理五大业务,推动数据强安建设,提升安全生产大数据应用水平,实现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治理、监管执法、事故报告等数据整合集成、动态更新。引导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在线监测监控、安全生产台帐等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应急通信基础设施,全面优化提升对重大险情和各类事故灾难的快速响应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及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程

    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韧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在应对重特大事故灾难后的恢复能力。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城市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风险一体化排查,持续推进城市安全风险排查防控。推进城市电力、燃气、供水、排水管网和桥梁等城市生命线监测预警建设,制定采取针对性强的防控措施,防止产生系统性的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工程

    加强安全监管机构执法工作保障条件建设,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业务保障用房和特殊业务用房,配足配强执法队伍,配齐配全执法装备、执法制式服装、标志和执法执勤用车,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过程管理、数据分析、5G多功能综合执法等智能化专业装备配备。按照有关要求,有计划的开展安全生产执法队伍轮训。(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矿山灾害治理工程

    围绕冲击地压、“一通三防”、防治水、机电运输、顶板管理等方面,开展矿山灾害治理工程。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装备和技术,加快煤炭生产技术变革,全面提升煤矿智能化水平,实现生产过程少人化、无人化,促进矿井安全、高效、绿色和高质量发展。与国内知名院校(机构)合作,全面推进地下非煤矿山改造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发改局、市煤炭发展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危化品企业科学预防体系建设工程

    针对危化品行业安全风险点、隐患点、管理薄弱点,改进提升工作措施,建设危化品企业危险作业监控平台,提升信息化管控能力,实施精准治理。(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大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提升工程

    在巩固高危行业安全标准的基础上,对照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建设相关规定,大力推进实施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提升工程,不断扩大各区域、各行业领域覆盖面,大幅提升达标率,力争2022年年底前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程

    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原则,进一步推进综合性突发事件应对队伍建设。加强高危行业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具备一定能力的企业专业力量,在矿山救援、危险化学品泄漏处置、道路抢险等领域,新建一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危化品事故、矿山事故和地质灾害等重要应急物资、救援装备储备,保障各类事故险情应急需求。(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安全生产重大装备应用示范工程

    在重点行业领域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实施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机器人换岗”工程建设,引导企业提升安全装备水平。实施应急救援装备综合应用示范工程,推广应用矿难事故救援产品、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产品、特种设备应急产品、大流量排涝装备、大口径钻探装备等事故灾难抢险救援装备。(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公众安全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工程

    积极推动和引导安全文化体验场馆、基地建设。广泛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安全知识宣传、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和安全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区域本行业发展规划或制定专项规划,明确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要素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推进。

    (二)压实各方责任

    将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全部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范围,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每个具体责任人。发挥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职能,加强调度和督导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真抓严管、常抓不懈。严格实行考核奖惩和“一票否决”,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三)强化政策支持

    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与隐患治理等方面的投入。分阶段、分步骤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和项目。采取“一个项目一个方案”,明确推进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确保项目快落地、早见效。

    (四)强化调度督导

    开展对规划指标、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定期调度、通报进展情况。强化规划工作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督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在2023年、2025年底前,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终期评估,确保规划实施效果。

    (五)加强宣传培训

    加大对安全生产规划的宣传力度,让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全面把握、准确理解规划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营造推动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肥城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行动计划(2021-2022年)

    (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全市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根据《泰安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2年)》(泰政办字〔2021〕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到2022年,初步形成具有肥城特色的应急保障体系框架,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走在泰安市前列。全市突发事件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大幅度下降,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11以内,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GDP比例控制在1%以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患收治率和治愈率明显提高,感染率和病亡率大幅降低,大规模群体性聚集事件有效处置率达100%。

    (一)全面建成应急指挥中心,各镇街区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应急信息一体化建设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形成科学高效的7×24小时应急指挥保障体系。

    (二)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建立全市公共安全风险一张图,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预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治工程取得重大进展,灾后恢复与重建能力显著提升。

    (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重点行业领域较大事故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四)综合及专业应急救援力量进一步发展壮大,健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化工园区建立起以特勤消防站为主体力量的规范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演练实战化、常态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协同作战水平大幅提高,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升。

    (五)建设综合性物资储备仓库,建成分级分类管理、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2022年年底前,生活保障类物资政府实物储备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实现动态平衡,实现12小时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有效救助。应急运输基础设施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阻断道路24小时内应急抢通率明显提高。

    (六)大疾控体系构建基本完成,传染病防控能力显著

    增强。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内涵建设,进一步提升传染病医疗救治水平。市疾控中心建成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设置1处以上符合标准的集中隔离备用场所,储备房间不少于400个。

    (七)公共安全科技创新和应用效果逐步显现。全市智能化煤矿达50%以上;机械化开采产量达100%。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危险工艺装置全面实现自动化控制。建成1-2个应急科普教育场馆和安全实训基地。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应急管理领导指挥体系

    1.完善领导指挥体系。加快完善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体制,逐步理顺公共卫生、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等重点领域应急管理领导体制。组建应急管理组织协调和指挥机构,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市委编办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按照全省统一的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标准,积极推进市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规划建设,完善应急指挥平台功能,提高指挥调度、视频会议、综合会商、推演演练等保障能力。2021年年底市应急指挥中心建成运行。(市应急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现场移动指挥平台建设。立足重大突发事件现场处置需要,加强应急指挥车、单兵系统等设备设施应用,完善移动应急指挥平台和通讯保障平台,提升现场应急指挥保障能力。(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各通信运营商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应急专家决策咨询机制。分行业分领域建立专家库,为公共安全风险防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决策指挥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市应急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5.加快实施综合风险普查。2022年年底前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开展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风险调查,摸清风险底数,查明抗灾能力,建设风险数据库。2022年年底前建成全市公共安全风险“一张图”。(市应急局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扩展疾病监测种类,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外来入侵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动植物检验检疫和疫情监测预警能力。完善森林火险视频监控体系,提高中型水库及骨干河道洪水预报、公共交通和人员密集场所大客流监控、安全生产风险综合监测等风险预警能力。(市卫生健康局、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市应急局牵头,市气象局、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生态林业发展中心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风险会商研判。建立公共安全形势综合分析制度,完善联合会商机制,定期开展公共安全风险研判,动态掌握公共安全形势。利用台风、洪水、重大疫情、燃气管道泄漏、危化品爆炸、大规模群体性聚集事件等突发事件预测分析模型,提升预测分析研判精准度。(市应急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气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自然灾害治理工程建设。针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统筹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九大工程,加强灾害防护设施建设,增强工程防御能力,提高灾害防控水平。加快推进城市房屋除险改造,积极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提升房屋灾害防御能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应急局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内涝灾害防御水平。加快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标识齐全、管理规范的城市避难场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深入开展堤防加固、河道治理、控制性工程、蓄滞洪区建设,完善防洪抗旱工程体系。(市水利局负责)

    强化牛山林场等重点林区火灾防控,推进森林防火水源地建设和重点林区引水上山,重点林区逐步构建林火阻隔网络。(市生态林业发展中心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努力恢复森林、河湖、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市发改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市气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灾后恢复与重建能力建设,提升灾后受损公共设施修复能力。(市应急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大力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加强安全风险信息化、智能化管控,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严格控制有毒气体和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建设项目,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装备,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独栋厂房限人、二道门防人”工程,2022年年底前危险工艺装置全面实现自动化控制。(市应急局、市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加大煤矿淘汰退出落后产能力度,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2022年年底前,全市煤矿高危固定岗位实现无人值守和远程监控,智能化煤矿达30%以上,智能化开采产量达50%以上,机械化开采产量达100%。(市发改局、市煤炭发展服务中心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非煤矿山源头治理,严密管控地下矿山重大安全风险,推进安全智慧矿山建设,2022年年底前实现数据共享,实时汇聚透水、大面积冒顶等重大安全风险在线监测预警信息。(市应急局负责)

    持续加强冶金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化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环节领域专项治理。(市应急局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提升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化工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能力,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突出消防安全风险,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道路运输安全管控力度,加强对老旧客车的重点监管,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供水、热力、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治理,完善房屋安全保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深化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2022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各类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化建设运行。(市应急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壮大各类应急救援力量

    10.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加强消防队伍综合救援能力建设,提升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城市综合体、化工等灭火救援和地震、山岳、水域、洪涝等多灾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各级消防救援队伍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优化,2021年年底前消防救援队伍完成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优化调整;2022年年底前打造城市建成区5分钟灭火救援圈。(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11.加快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组建一支50人的森林消防中队,配齐配强相应消防救援车辆和装备。(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救援理念、职能、方式转型升级。依托具备一定能力的企业专业力量、医疗卫生机构,在隧道救援、事故救援、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道路抢险、紧急医学救援、传染病防控等领域新建一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市应急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积极推进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优化完善直升机起降点建设,提升航空救援基础支撑能力。探索采取租用、购买服务等方式,扩大航空救援服务领域和能力。(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14.加强社会救援力量建设。督促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按规定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在化工园区建立规范的应急救援队伍的基础上,进一步磨合提升救援能力。2022年年底前培育发展一批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市应急局、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应急推演演练

    15.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快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强化各类各层级应急预案衔接融通和数字化应用,构建覆盖全区域、全灾种、各行业、多层级、全过程的应急预案体系。  (市应急局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强化应急推演演练。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定期举办综合性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高危行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其他企业至少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企业各厂区至少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现场处置演练。强化应急演练分析研判、总结评估,发挥演练成果对应急预案的检验完善、改进提升作用。(市应急局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17.理顺应急物资管理体制。整合优化分散在各部门的应急物资保障管理职能,加快构建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统分结合的应急物资管理保障体制。加强各类应急物资生产、采购、储备、供应等环节的衔接,加快构建以实物储备为基础,企业(商业)储备、产能储备和社会化储备为支撑的应急物资储备和快速调运机制。(市委编办、市应急局、市发改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8.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科学确定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类、规模和方式、布局,形成以市级储备为基础、镇街区储备为补充的全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高标准、智能化、综合性物资储备仓库。分类加强公共卫生、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救援处置、应急交通、动植物疫情等应急物资储备。(市应急局、市发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大重点应急物资采购储备。制定年度重点应急物资采购计划,优先做好生命搜索与营救、现场监测、人员安全防护、应急通讯指挥、传染病防护、紧急运输保障、灭火药剂、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生活物资保障、车辆抢修装备等急需应急物资的采购和储备,科学确定储备方式和比例,补齐补全应急物资储备缺口。镇街区根据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需要,制定采购计划,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依托专业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储备。不断加大应急物资社会化储备。(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快提升应急物资信息化管理水平。依托省应急物资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网络互联、信息互通、业务协同、节约高效的一体化应急物资管理体系。在搭建完成应急物资管理框架的基础上,2021年年底前应急物资采购、储备、调运全过程管理水平和能力明显提升。(市应急局、市发改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1.大力发展应急产业。坚持急用先行、优势优先发展的原则,发挥基础较好的制造企业优势,升级改造现有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条,统筹推进应急产业发展。(市应急局、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高应急医疗卫生保障能力

    22.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实施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工程,2022年年底前市疾控中心建成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创新防治策略,精准实施防控工程,遏制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播流行,将疫情持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完善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标准化设置,实现对感染者或疑似者的有效防控。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服务能力建设,提升药品检验水平。(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3.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加强体育馆、展览馆等封闭式大空间建筑资源调查,在突发重大疫情时,迅速搭建大规模集中收治患者的临时应急医疗救治场所。合理规划布局集中隔离场所,严格落实设置标准,设置1处以上符合标准的集中隔离备用场所,储备房间不少于400个。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内涵建设,完善相关制度流程,配强医务人员,配齐医疗设备,进一步提升传染病医疗救治水平。(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4.加快紧急医学处置能力建设。优化重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布局,形成分级分类、综专兼顾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提高综合类、烧伤类、中毒类、骨科类等伤病救治能力。建立应对典型突发事件的医务人员、急救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资源配置方案,逐步实现功能模块化、单元化。(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25.提高灾后疫情研判和风险防控能力。健全灾后疫情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机制,提升灾后卫生防疫工作水平,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科学制定公共卫生策略,加强心理支持和精神卫生干预,确保重大灾难后有需求的受灾人群及时获得心理救助服务。加强医学康复、社会康复和家庭康复相结合的综合康复体系建设。(市卫生健康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高应急运输保障能力

    26.加快立体化应急运输网络建设。大力推进公路、铁路、航空和管道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综合交通保障和支撑能力。扩大交通多样化有效供给,打通交通服务“最先和最后一公里”。(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7.加强应急运输协调调度。整合公路、道路运输、城市客运等部门交通信息资源,加强应急运输保障的统筹管理,提升综合运行监测、协调联动和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分析、应急信息服务等能力,实现与综合应急管理指挥平台的协调联动、有机衔接,全面提升应急交通指挥调度水平。(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应急局、市公安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8.加强应急交通救援和应急运输队伍建设。组建公路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提升公路工程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依托骨干道路运输企业,2022年年底前组建一支综合性应急保障车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9.提升应急交通保障韧性。积极推进公路、管道、桥隧、城市出入口等重要节点监控设施建设,提高信息采集能力,协助做好高速公路视频云联网智慧监测与管控体系建设工作。加强交通运行状态监测能力建设,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加大综合交通应急物资储备。(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0.畅通应急运输“绿色通道”。完善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争取各类应急装备、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救援人员运输转运免费通行、优先通行。加强交通战备应急投送能力和运输保障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高第一时间应急运输保障能力。(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高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31.建立应急通信保障协作机制。抓好应急资源共享清单、交换渠道、评价机制的贯彻落实,实现应急管理部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平时和战时应急信息共享。提高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灾害事故现场通信保障能力。  (市应急局、各通信运营商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2.加强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网络多路由、多节点和关键基础设施容灾备份体系建设。在灾害多发、重要区域建设抗灾超级基站、基础设施及相关防护设备,提升公众通信网抗毁能力和应急服务水平。全面加强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网络安全应急管理水平。(各通信运营商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3.加强应急通信装备配备。加强新技术、新业务在应急通信中的应用,保证在城市高层、地下、大跨度大空间建筑和化工火灾事故、隧道及地质灾害等信号屏蔽严重情况下,快速建立前方通信平台,满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通信保障要求。加强370M无线应急专网系统建设和无线通信终端装备配备,推动卫星电话、宽带卫星等小型、便携应急通信装备的下沉配置。增强各通信终端信息互通能力,确保复杂条件下灾害现场信息与指挥中心互通顺达。逐步加强设备配备、维护和更新。(市应急局牵头,市消防救援大队、各通信运营商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4.加强通信保障队伍建设。加强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和应急通信保障基地建设,配备必要的场地、车辆、装备、专业人员,加大应急通信保障培训演练力度,提升监测预警、预防防护、应急处置、技术支援等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市应急局、各通信运营商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高应急科技装备能力

    35.加大应急技术推广。鼓励高危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计划。加大城市应急感知、化工企业全风险评价与应急救援、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智能检测、矿山防治水、火场应急封堵隔离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局、市煤炭发展中心、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6.提升应急装备保障能力。聚焦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需求,为矿山救援、地震救援、火灾处置、防洪防涝、减灾救灾、污染清理、环境监测、医疗救护、防护用品等领域应急装备研发提供技术支撑。加大先进适用应急装备配备,逐步提升应急、地震、消防、公安、动物疫情、防汛抗旱、生态环境监测等行业领域装备水平。(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7.拓展社会化服务领域。重点发展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消防、生命线工程等行业领域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检验检测等应急技术服务,加强交通救援、工程抢险、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社会化服务。改革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体系,建立医保基金应急预付制度。积极做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2022年年底前在高危行业领域和危险性较大的粉尘防爆、涉氨制冷行业和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市应急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消防救援大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高基层基础应急保障能力

    38.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规。开展全市执法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9.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的宣传贯彻。完善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机制,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着力打造具有应急管理特色的政务新媒体品牌。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建设面向公众的应急科普、安全体验场馆和综合性安全体验教育基地。(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应急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0.加强基层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安全发展城市建设工作,深化镇街区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和村(社区)应急服务站(点)建设。(市应急局负责)

    41.加强应急信息化建设。按照“一个平台一个号、一张网络一朵云”的总体要求,结合应急指挥平台规划建设,统筹推进各级各部门和社会机构应急信息化建设,加快新技术更新换代,推动应急管理信息资源集聚应用。(市应急局、市大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各镇街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加大政策扶持,强化要素保障,加强调度督导检查,加快规划实施进度,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推进。




征集部门:肥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21-09-25 截止日期: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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