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年肥城市卫生监督工作情况
    2008-01-23  【字体: 】【打印】【关闭

   一年来,在市卫生局及市卫生监督所的领导下,按照《2007年泰安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要求,肥城市卫生监督工作紧紧围绕“强化内部管理,规范监督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推进依法行政”这条主线,以专项整治为重点,正确履行卫生行政执法职能为主题,加大卫生行政执法力度为手段,不断提高卫生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突出食品安全治理重点,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强化企业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预防控制职业病发生,加大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监管力度,处置突发卫生事件。经过不断努力,肥城卫生监督事业有了健康发展,圆满的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下面,把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食品卫生监管工作
  今年的食品卫生工作,概括起来是以专项整治带动长效监督,以重点整治带动全面监管。重点加强了餐饮业的卫生监管,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要求,以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为目的,加大了监管力度,在餐饮单位全面推行了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中,强化了餐饮单位食品原料进货索证制度落实,重点查处非法采购和使用劣质食用油、违法使用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卫生检查工作,加强了春节年夜饭监督,确保了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卫生安全。加大了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了食品生产经营业户的卫生许可,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推行了食品量化分级管理。
  肥城桃花节、五一节期间,我们加大了城区、旅游景区餐饮卫生监督检查,对旅游区农家乐餐饮点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对农家乐旅游点,坚持以帮扶为主,重点落实原料采购、餐具消毒等环节得监管措施,制定了基本的开业标准,达不到卫生要求的不予经营。桃花节、五一节期间,没有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和游客投诉事件。
4月初,我们组织开展了一次馒头坊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对城区12家馒头坊进行了重点治理,取缔了一家卫生条件差的馒头坊。按照市局要求,我们开展了医疗机构食堂卫生整治。对医疗机构食堂卫生许可、从业人员查体、食品加工环境等环节进行了监督检查,以规范餐饮业食品加工销售行为,为患者、家属及医护人员提供卫生、放心的饮食安全服务。入夏后,我们按照市局要求,组织开展了夏季食品卫生专项检查。活动中,结合2007年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集中对餐饮业食品卫生进行了专项整治工作,加大了餐饮业食品卫生的监管力度,全面排查餐饮单位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大了食品抽检力度,对不合格食品及时采取处理,实行了重大活动驻点监督和巡回检查制度。
  根据《泰安市2007年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我们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餐饮单位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农村食品专项整治、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活动。餐饮单位整治活动中,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1300人次,对528户餐饮服务单位(含集体食堂42户)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其中大型餐饮单位46户、中型餐饮单位122户、小型餐饮单位318户、农村学校食堂42户,从业人员3200名。有514户餐饮单位持“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持证率为97.3%;3108名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服务,持“健康证明”率为97.1%。有问题的单位54户,对9家单位进行了处罚,罚款0.285元,取缔4家。在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中,监督检查 80余家保健食品经营店,其中有5家经营单位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过期使用。对所经营的75种保健食品和食品进行检查,发现有5种产品在标签标示和宣传单上有任意扩大宣传和有治疗作用的表示。查处不合格保健食品10盒,对未按要求索证的25家经营单位进行了整改。
  8月23日以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实现“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问题;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的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等总体工作目标,我们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印发了《餐饮业卫生达标告知书》1200份,以卫生执法公告的形式发至各餐饮单位,要求各有关单位年底前必须按时达标。专项整治工作中,突出中小型餐饮、学校食堂两个重点整治场所,采取职能部门联合检查、集中监督检查、分组巡查等形式,重点对学校、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开展卫生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各餐饮经营单位是否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餐饮业单位操作间布局是否合理,卫生设施是否完备,食品量化分级管理情况,采购食品索证情况,建立健全餐饮业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
  开展了猪肉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逐户对饭店、酒店、学校食堂、企业食堂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餐饮单位从正规渠道采购肉品,严格索证、验货、建立台帐制度,对采购、使用非定点屠宰场屠宰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肉品等行为进行依法处理,要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各使用猪肉的餐饮单位同定点屠宰企业签订了供货协议,餐饮单位签订了猪肉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在明显处悬挂。通过集中治理,各餐饮单位基本达到整治标准,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
  一年来,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现场卫生监督检查2380余户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覆盖率达到98%以上。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查体,发放健康证9300人,对查出的肝炎病人68人进行了调离食品岗位,处罚10家,罚款3850元,取缔3家,提出整改意见300余家。
  二、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按照省、市关于中小企业职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们于4月中旬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活动中,制定了实施方案,重点对化工、建材、煤炭、轻工、机械、火力发电厂进行整治。一是加大职业病防治宣传力度。加强了对接触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的宣传,提高企业职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二是突出重点、加大整改力度。以粉尘作业为重点治理行业,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管,加大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及劳动者健康监护等的投入,降低职业病发病率,保障劳动者健康。
加强了对砖厂、水泥厂、石料厂的监督检查工作。肥城小煤矸石砖厂、水泥厂、石料厂较多,多数企业卫生设施薄弱,工人个人防护意识差,粉尘浓度超过国家标准几十倍甚至上百倍。通过监督检查,督导企业实施湿式作业、加装除尘器、加长巷道、佩戴防尘口罩等措施,有效降低了粉尘危害。同时通过发放《职业病防治法》手册、《职业病防治手册》、设立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限期组织职工健康查体等手段,提高了企业负责人和工人的职业病防护意识,有效控制了职业病的发生。
积极开展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对19个单位44台放射诊疗机进行了监测,督促放射工作人员89人进行健康查体、培训,放射工作人员持证率100%。
  今年,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查体6200余人,调离职业禁忌人员142人,提出卫生监督意见200余条。
  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重点强化了日常监管。对各类公共场所加强监管力度,积极开展卫生监督监测和从业人员查体培训工作。一是加强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落实理发工具消毒措施,监督检查公共场所单位468户,健康查体1215人;开展公共用品检测658件,合格642件,合格率97.6%;开展室内空气监测,798项次,合格率95.8%。二是开展了化妆品监督检查,对商场、专卖店、美容理发店进行监督检查,查处销毁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化妆品12件,推行了化妆品进货索证制度。三是加强了洗浴行业卫生监督工作,对14家浴池进行了监督监测工作。四是积极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按照全国城市和农村生活饮用水监测方案开展了监测工作,完成了水质监测数据的上报工作。
  四、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加强了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开展学生健康查体6267人。5月份,组织开展了学校食堂、周边餐饮单位、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学校181家,幼儿园41家,其中学校食堂32家,幼儿园食堂12家。学校、幼儿园食堂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开展了学校周边食品卫生治理工作,处罚14户,其中警告限期改正9户,取缔5户。对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
  五、医疗机构消毒监督工作
  加大了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管工作,完善了对二级医疗机构监督监测,对农村230余户村级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进行监督监测采集各类样品820份,合格率91.8%。开展医院污水监测工作,监测70份,合格率100%。
  六、二○○八年工作重点
  (一)加强卫生法制建设,严格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管理。加强法制建设,完善卫生行政行为监督,落实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相关管理制度,逐步健全卫生监督稽查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深化稽查工作,提高全市卫生监督员的整体素质,树立卫生监督新形象。加强卫生监督机构信息化建设,推动卫生监督信息网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能力。
  (二)突出监督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卫生执法监督力度。加大对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水平,强化食品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公共场所监管,完善公共场所卫生消毒制度;加大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的监管力度,完善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工作,采取措施扩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群体的监护覆盖面;进一步加大学校卫生监管力度,加强学生常见病防治。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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