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人民商厦杯”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的通知
    2008-07-22  【字体: 】【打印】【关闭

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市高新区纪(工)委,市直各部门纪检组(纪委),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纪委: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做勤廉表率、促科学发展、构建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人民商厦杯”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为目标,以宣传廉洁理念、传播廉政文化、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通过创作和刊播主题鲜明、思想深刻、创意新颖、制作精美的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在全社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二、作品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作品主要内容
  1.宣传廉洁理念,弘扬新风正气。
  2.宣传廉政建设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3.宣传先进,褒扬勤廉风范。
  4.宣传优秀历史文化和革命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廉政资源。
  5.宣传反腐败知识,引导公民积极参与廉政建设。
  6.其他。
  (二)作品要求
  1.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
  2.主题鲜明,注重人文关怀和思想引导,体现文化内涵。
  3.形式新颖,富有创意,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4.制作精美,语言规范,符合报送作品技术要求。
  5.2008年创作或首次在各类媒体上发布的符合要求的廉政公益广告均可参评。
  三、作品分类
  (一)影视类(含动漫)。
  (二)平面类(含报纸、期刊广告)。
  (三)广播类。
  (四)漫画类。
  四、奖项设置
  根据参评作品类别,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作品奖四个奖项,并设立活动组织奖。
  五、活动安排
  (一)报送。参评作品于7月底前报市纪委宣教室(联系人:姬建芳,联系电话:3229780,电子信箱:fcjwxjs@126.com)。
  (二)评审。8月上旬,组织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审,对获奖作者和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
  (三)展播展示。8月下旬,将优秀廉政公益广告作品在适当地方进行公开展览。同时,在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媒体进行公开展播。
  六、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纪委分工书记任组长,市监察局、市教育局、市广电局(台)、市文体局、市工商局分工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民商厦杯”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宣教室,具体负责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力争推出一批经得起时间和广大受众检验的经典之作。

200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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