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
    2008-05-12  【字体: 】【打印】【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城街道办事处,市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以上驻肥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正式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现就《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是建立廉政、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重大举措。改革开放以来,中央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做出部署。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政务公开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认识不断深化,实践不断发展。2000年,中办、国办下发《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2005年,中办、国办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对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总体部署。省政府、泰安市政府也多次印发文件,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我市也于2004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肥政办发〔2004〕2号),今年国务院又颁发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已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而且,《条例》实施后,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或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违反《条例》的行为,将负法律责任。
  《条例》已经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政务公开的基本法规。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学习宣传和教育。要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全面领会其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和手段,广泛学习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及国家和省市各级推行政务公开的政策措施,切实增强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引导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活动,为实施《条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要是政府机关在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程序上的说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要是政府机关在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内容上的具体说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认真编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按照《条例》的要求,将本单位基本情况、政策法规、办事规程、收费罚款事项、动态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公开内容进行细化规范,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要把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作为落实《条例》的突破口来抓,把《条例》的要求贯穿到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中。要在对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在明确合法授权依据的基础上,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与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联系沟通,同时加强对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划指导,使公开内容相互衔接,力求统一。大力发展电子政务,本着便民、实用的原则,行政机关除设立公开栏外,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信息,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可以通过网上公开,并充实公开内容,增强全面性、时效性、针对性。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于今年9月底前编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要切实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建设,进一步明确人员配备、进驻单位、工作流程和内部管理制度,促进规范化运作。另外要继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公开程序,明确公开标准,完善监督、考核、奖惩措施,逐步形成政务公开的制度体系,为实施《条例》提供制度保障。
  三、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载体,是政府向人民群众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推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对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作用。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条例》的要求,制定公开指南和目录,健全办事公开制度。一是加大工作推行力度。各级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对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教育、卫生、建设、交通、城建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具体负责,研究制定办事公开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也要结合各自职能促进办事公开制度的落实。要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重点抓好宣传教育、建章立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整合便民服务设施、创新便民服务举措等基础性工作,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二是规范办事公开内容和形式。要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重要内容。当前重点抓好卫生、教育、供水、供气、供电、供暖和公交、电信等行业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采取公告栏、电子屏、明白纸、信息网等方便、快捷的形式公开,让百姓了解,让群众知情。三是把办事公开与作风建设、优化环境工作、纠风工作、执法监察工作以及治理商业贿赂等工作结合起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上学难、看病贵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推动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 0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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