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肥城市防汛抢险应急救援预案
    2008-01-24  【字体: 】【打印】【关闭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24小时平均降雨超过150毫米或最大点雨量超过200毫米,或发生对社会影响重大的暴雨洪水灾害。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肥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本辖区内遭受暴雨洪水袭击时的应急救援工作。指挥由市长担任,副指挥由各位副市长、市政府顾问、市武装部长、市水利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具体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外信息发布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宜。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城区、大汶河、漕浊河、尚庄炉水库、康汇河五个分指挥部,指挥分别由副市长担任,副指挥由沿河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新城防汛分指挥部,指挥由分管城市建设的副市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具体负责城市防汛抢险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11个组:
  现场处理组。由分指挥部指挥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抢险工作。
  抢险救援组。农村水利工程抢险由各乡镇(办事处)行政首长任组长,市水利局协助;城区抢险由市建设局局长任组长,市交通局、劳动保障局、供电公司、有关保险机构协助;大汶河、康汇河、漕浊河由市河道管理局局长任组长,各乡镇(办事处)按照所辖堤段具体负责;尚庄炉水库由管理所所长任组长,安庄镇、安站镇具体负责。主要负责出险工程的抢护及防守。
  技术保障组。由市水利局、建设局防汛抢险专家分别组成,负责抢险一线的技术指导。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市民政局协助。负责医治伤病员,做好消毒和疫情控制。
  抢险突击队。由市人武部、驻肥部队分别组织数支抢险队伍组成,民兵应急分队协助,负责出险工程的紧急抢护。
  治安维护组。由市公安局局长任组长,负责组织治安维护队,驻肥武警部队和民兵协助。
  情况通报组。由市政府办公室分工副主任任组长,市广播电视局、市水利局配合,负责汛情通报、抗洪抢险宣传工作,及时报道灾害性天气警报和防灾救灾知识。
  后勤保障组。由市商贸局主要负责人、建设局分工副局长、交通局分工副局长任组长,负责抢险物资及装备的供应、提供通信设备、道路修护、人员撤离、生活等后勤保障工作。
  物资供应组。由市商贸局局长任组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协助,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救灾物资调拨和供应。
  事故调查组。由市安监局组织有关部门配合上级政府对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进行调查。
  善后工作组。由事故发生地乡镇(办事处)分工负责人、建设局分工副局长任组长,市民政局、劳动保障局、有关保险机构负责人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和危险性评估
  (一)防汛重点。
  1.大汶河、漕浊河、康汇河及19条小河道(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的);
  2.尚庄炉水库;
  3.23座小(一)型水库,其中:潮泉镇2座、老城镇1座、王瓜店镇1座、湖屯镇1座、桃园镇 3座、仪阳乡4座、安站镇 4 座、王庄镇 2 座 、安庄镇 1 座 、边院镇 3座,赵庄水库。
  4.57座小(二)型水库。其中:新城办事处1座、潮泉镇5座、老城镇5座(包括双峪水库)、王瓜店镇2座、湖屯镇4座(包括吕仙村水库)、石横镇 1座、桃园镇 1座、仪阳乡8座、安站镇 11 座、王庄镇  3座 、孙伯镇 8 座、安庄镇 5  座 、边院镇 3 座。
  (二)市区易发生洪水灾害和形成大面积积水的重点区域。
  1.刘庄村;
  2.苹果园小区;
  3.火车站南;
  4.巧山村;
  5.尚庄村。
  四、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
出现险情、灾情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部门要按各自制定的防洪预案,迅速组织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修复水毁工程,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部门的安排,每年组织一、二次防洪抢险演练。
  五、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
  险情、灾情发生后,现场值班人员应立即报警救援,同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工程管理单位接到报告后,应确定险情、灾情的状态和发展趋势,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救援,并按规定程序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同时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电话:3360535、13705482931)和市政府值班室(电话:3212612 )。
  灾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现场救援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保护现场,详细记录,当地公安部门要迅速赶赴灾情发生地,负责做好警戒保卫和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六、事故救援程序及处置方法
  (一)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过明传电报向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以及各乡镇(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通知。
  (二)各乡镇(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明传电报的精神,检查落实防洪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对低洼易涝、泥石流易发生地带的学校、居民、仓库,要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关单位负责及时作好安全转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严格领导带班制度。防汛通信、传输、遥控、遥测设备要保证全天候开机,确保联络信息畅通。
  (四)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强工程巡逻和运行调度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逐级上报,小(二)型以上水库要严格按照汛限水位运行,必要时腾出部分防洪库容。超过汛限水位、可能溢洪的水库要提前通知下游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按水库制定的防洪预案组织实施。易涝低洼地区及城区容易大面积积水地段要做好管洪、分洪、排涝工作,及时采取措施,减少灾害损失。
  (五)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责任单位的一线抢险物资、抢险队伍及责任人要落实到位,防汛抢险物资代储单位要及时做好物资的供应工作,一旦出现险情,能够随调随到。
  (六)出现灾情、险情时,市人武部、驻肥部队要迅速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一旦接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抢险救灾通知,立即携带救援工具,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卫生医疗部门要迅速组织救护队伍深入灾区,切实做好防病、治病及防疫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民的安置和赈灾钱物的分发工作;其他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按各自职责迅速组织人员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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