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2008-01-23  【字体: 】【打印】【关闭


肥城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泰安市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财政、税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定全市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措施;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与乡镇(办事处)、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办法。
  (三)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市财政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和全市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级财政决算;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市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会同有关部门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负责彩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根据市级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分配计划,提出地方性税收政策建议;管理市级财政公共支出和各项专款;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办法;制定和执行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规定;制定和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五)负责全市农业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的征收和管理,拟定农业税税源发展规划,提出完善农业税收制度的办法和措施;打击偷税、漏税、抗税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涉税违法案件。
  (六)参与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办理市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审查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参与制定工程取费标准。
  (七)管理市级和中央、省和泰安市驻肥有关单位的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定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八)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外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管理;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九)负责全市地方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拟定和监督执行财务制度、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十)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财税、审计监督检查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做好全市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资产评估;参与国有企业设立及撤并的审批;搞好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培育和发展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市场并进行监督管理,处理产权纠纷。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 人秘科
  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信访、档案、保密、机要通信、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督查督办、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及有关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市财政系统微机信息网络的利用、指导与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及全市财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规划。
  (二)预算科(挂国库科牌子)
  研究拟定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及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各乡镇(办事处)预决算;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投资项目库;汇总审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审查和批复部门预算;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措施与建议;编制市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指导市以下预算管理和乡镇财政工作;统一办理预算调整有关事宜;负责市对下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承担与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的有关联络事宜;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拟定和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市级财政资金调度,跟踪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汇总批复市级部门决算,编制市级财政决算;统一管理市级财政的银行帐户;负责国债管理有关事宜;拟定并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办法;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
  (三)行政事业财务管理科
  掌握分管部门的基本情况,研究拟定行政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教育、科学、文化、行政、政法等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组织或参与拟定有关财务管理办法。
  (四)社会保障科
  掌握分管部门的基本情况,研究提出社会保障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参与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监督各项社会保险资金的收缴、储存和支付,保证资金安全完整;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组织或参与拟定有关财务管理办法。
  (五)经济建设科(挂企业科牌子)
  掌握分管部门的基本情况,研究提出经济、建设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组织或参与拟定有关财务管理办法;管理市级粮食等专款储备资金、补贴和粮食风险基金;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拟定和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审查建设项目的预算和竣工决算,参与制定工程取费标准。
  参与研究国有企业分配办法,并提出调整建议;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各项企业财务制度,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监管市直接管理企业的财务工作;办理市属企业财政补贴;负责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
  贯彻执行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政策,研究和拟定地方金融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外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承办外债项目审报事项;参与对外谈判与磋商和监督管理,控制外债规模;编制外债预决算,负责外债财政转贷项目的承贷手续、资金监督管理和对外还款。
  (六)农业科
  掌握分管部门的基本情况,研究提出农、林、水等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组织或参与拟定有关财务管理办法;参与管理和分配财政扶贫资金和农业救灾防灾资金;管理扶贫等政策性支出和专项贷款贴息;管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世行贷款灌溉项目资金;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论证。
  (七)会计科
  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拟定和实施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组织、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负责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
  财政监督局。拟定财政稽查规定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分析财政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预测财政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研究提出解决和防范的措施和建议;监督检查财政收入征管质量;监督检查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况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组织协调财税、审计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和打击报复案件;监督局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研究提出实施税制改革和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以及对市级财政影响较大的税收等重大事项的建议;拟定市管理权限内的有关税收规定,研究提出调节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的税收规定及完善措施;组织草拟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

三、人员编制
  市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7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人;市财政监督局行政编制4人。

"中国肥城"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肥城"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肥城市人民政府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肥城",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中国肥城"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中国肥城",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按作者意愿予以更正。
主办:肥城市人民政府 承办:肥城市信息中心
肥城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鲁ICP备050022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