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
    2008-01-23  【字体: 】【打印】【关闭


肥城市交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泰安市关于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拟定全市交通行业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市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拟定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统计和信息工作。
  (三)综合分析、预测交通行业经济运行情况,组织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组织协调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协调道路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军事运输。
  (四)会同有关部门培育、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公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工程建设,协同有关部门负责交通工程定额管理和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建立和完善信息服务体系,指导交通通信专网的规划建设。
  (五)负责全市公路的布局规划;组织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依法负责路政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道路客货运输及与道路运输相关的机动车维修、技术检测、搬运装卸、运输服务、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市区客运出租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城乡客、货运输的衔接协调工作。
  (七)负责全市各项交通规费的征稽和报解;负责道路、桥梁收费站(点)和交通稽查站设置的审核、报批和管理;负责全市交通规费和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管理监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
  (八)组织指导全市交通行业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九)贯彻实施国家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科技进步。
  (十)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人秘科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督查、调研、保密、档案、信息、信访和机关财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组织、宣传、接待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人事和劳动工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交通行业干部职工教育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挂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
  组织指导全市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监督检查交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拟定交通行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交通行业的法制建设,监督管理交通行业路政、运政、航政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考核、监督和办理执法人员的证件等工作;负责交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交通综合治理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
  负责拟定全市交通行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交通规费征收的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交通专项资金、预决算、外汇、信贷等方面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规费征收、报解、管理及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和专项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的审计评议工作。
  (四)安全科技科
  负责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拟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市交通企业改革;协调道路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全市交通科技工作,拟定交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研项目计划;负责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查;组织指导交通重点科研项目攻关、科技交流、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负责交通环境保护工作。
  (五)公路科(挂规划基建科、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
  综合分析、预测全市交通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组织编制全市交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负责运输场站、地方道路的建设管理;负责管理交通建设市场和工程质量监督;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工作。
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负责国防运力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战备器材管理;组织协调市内军事行动等重大活动的交通保障工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三、人员编制
  市交通局机关行政编制12 人,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 2 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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