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肥城集有(2012)第001011-04号)
发布日期:2026-09-30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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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新城办事处西尚里村村民委员会(肥城市新城办事处西尚里村农民集体)因保管不善,将肥城集有(2012)第001011-04号集体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集体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新城街道西尚里村村民委员会
2026年9月30日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