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公告 (肥城市石横镇石横一村村民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6-08-05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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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年8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肥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肥城市市民中心一楼B区)
联系方式:0538-3232633
附件:
不动产权利公告内容一览表—肥城市石横镇石横一村村民委员会(11614.44平方米).xlsx
肥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5日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