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政办发﹝2026﹞1号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肥城市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09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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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肥城市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肥政办发﹝2026﹞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以上驻肥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十九届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经市委同意,现将肥城市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应当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压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按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肥城市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
肥城市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信息来源:肥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