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08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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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工作方案》(鲁民〔2025〕45号)、泰安市民政局 泰安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工作方案》(泰民〔2025〕10号)要求,我市自今年8月份开始推行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券工作,通过中央和泰安市级资金对在我市失能老年人购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给予补贴,抵扣比例机构养老最高抵扣40%,居家上门服务最高抵扣50%,每月最高均不超过800元。消费券抵扣金额先由承接服务的机构(单位)先行垫付,部门次月对上月垫付资金进行结算。
现将3月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资金发放信息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肥城市民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0538-3229781,电子邮箱:fcmzjzk@163.com
公示时间: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4日
肥城市民政局
2026年4月8日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