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鲁(2016)肥城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805号)
发布日期:2026-04-30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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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曲广勇,义务人:山东裕景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鲁(2016)肥城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80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曲广勇
2026年4月30日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