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性审查
发布日期:2026-03-13 12: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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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司法局

关于对《肥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送审稿)》的

合法性审查意见

 

肥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收到你单位代市政府起草的《肥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送审稿)》(以下简称《纲要》)的送审报告后,我单位组织人员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一、送审材料及审查依据

(一)收到的送审材料

1.送审申请书;

2.《纲要》文本;

3.《纲要》起草说明;

4.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目录及文本;

5.公众参与情况说明及截图材料;

6.专家论证评审意见;

7.风险评估报告;

8.征求有关部门、企业意见会议通知、反馈意见情况等;

9.公平竞争审查意见;

10.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书;

11.合法性初审意见;

12.决策承办单位会议纪要。

(二)审查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规划内容涉及的各领域专门法律法规等。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

2.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等文件要求。

3.参照依据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制定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泰安市委关于制定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等。

(三)审查过程

接到相关送审材料后,我单位组织相关科室进行书面审查,并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对《纲要》进行审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分别出具了审查意见。

二、合法性审查意见

(一)关于决策主体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七十三条第五项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明确:“国家总体规划和省(区、市)级、市县级总体规划分别由同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由同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起草。”

制定和实施五年规划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一条重要经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个重要政治优势。根据上述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是制定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法定主体;同时,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纲要》属于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重要的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中的重要的总体规划,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制定主体适格。

(二)关于决策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应当与上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相衔接,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县级以上地方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的编制、审查和批准、实施及其监督等程序,参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明确:“(一)建立三级三类规划管理体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行政层级分为国家级规划、省(区、市)级规划、市县级规划;按对象和功能类别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家总体规划和省(区、市)级、市县级总体规划分别由同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由同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起草。……”“(十一)明确审批权限。总体规划草案由各级人民政府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规定:“建立以国家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国家、省、市县各级规划共同组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国家规划体系。”“省级及以下各类相关规划编制实施参照本意见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县级政府组织编制,发改部门负责起草,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因此,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是上级赋予县级人民政府的职责,且没有增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减少法定职责,符合法定权限。

(三)关于程序履行

1.履行了公众参与程序。为充分听取公众对规划编制的意见建议,2025年11月10日至12月31日,市发改局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公告,从发展定位与战略布局、产业体制与动能转换、科技创新与人才支撑、城乡建设与融合发展、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改革开放与营商环境、文旅融合与品牌打造、民生保障与社会治理等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征求17家重点民营企业意见,收到意见建议1条。

2.进行了专家论证程序。市发改局组织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等5名专家对《纲要》进行评审,出具了评审意见,一致同意通过评审论证。

3.履行了风险评估程序。市发改局对《纲要》开展风险评估,从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舆情等风险进行评估,未发现明显风险隐患。

4.征求了部门单位意见。市发改局听取市自规局、医保局、人社局、公安局等部门单位及各镇街区意见,共有28个部门单位反馈意见,发改局根据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5.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市发改局和市场监管局分别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认为《纲要》总体上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要求。

6.履行了合法性初审程序。发改局人秘科作为法制审核机构,对《纲要》进行了审查,并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分别出具审查意见,形成合法性初审意见。

7.集体研究。市发改局组织召开集体会议,对《纲要》进行集体研究审议,并形成会议纪要。

综上,《纲要》的制定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法律论证、合法性初审、部门集体研究等程序,总体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要求,但有关程序时间安排过于紧凑,导致后续审查环节时间紧张。

(四)关于内容合法性

《纲要》以肥城市委《规划建议》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围绕“县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深入谋划新时代现代化建设新任务、新路径,新举措,近5万字,共十四章。《纲要》明确深入实施产业能级跃升、科技创新驱动、实数融合赋能、内需扩容增效、市场活力激发、对外开放深化、乡村振兴提档、城市品质焕新、文化创新创造、绿色低碳转型、民生福祉增进、安全固本强基“十二项工程”,提出到2035年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竞争力大幅跃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基本建成“经济实力强、人民群众富、文明程度高、治理效能优、生态环境美”的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纲要》内容经征求部门单位意见、反复论证、公平竞争审查等,内容符合我市实际。我局还分别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进行审查,内容总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

三、审查结论

经审查,我局认为《纲要》制定主体和权限合法,制定程序总体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内容总体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可按程序提报市政府研究审议。就进一步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纲要》经市政府审议后,报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请及时履行相应程序。

(二)《纲要》履行完决策程序后,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公布。

(三)《纲要》执行期间,决策执行单位认为需要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调整的,应当依法组织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肥城市司法局

2026年3月3日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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