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节日期间食品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5-09-18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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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假期将至,节日市场即将迎来消费高峰。为使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舒心、愉快的假期,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提出如下消费提示:
一、购买食品要留心
预包装食品:关注包装完整度与保质期,不选购外包装破损、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散装食品:查看容器标签标识,不选无标签、外观异常、超保质期的散装食品;接触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时,避免徒手操作。
蔬果:选择新鲜、饱满的蔬果,避免选购有损伤、颜色或形状异常的产品。
生鲜、冷链肉:可通过扫描商家公布的 “山东食链” 二维码,查询动物检疫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信息。
熏制品:优先从正规渠道购买知名厂商产品,仔细核对标签信息,坚决不购买 “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食品。
网购食品:选择正规平台,认真查看卖家证照及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不网购凉菜、生食品、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点外卖时应选择近距离、信誉好的餐饮单位,缩短运送时间;签收时需查看餐食是否与订单一致,包装和封签是否完好。
二、居家饮食要贴心
卫生习惯:处理生、熟食物前后需勤洗手;食材加工前需认真清洗;烹调结束后,及时清洗、消毒操作台面与厨具。
生熟分开:加工、盛放生肉、水产品及蔬菜的器具,要与加工、盛放熟食的器具严格分开;冰箱内储存时,熟食与生食需分层放置,避免交叉污染。
烹饪要求:家庭烹饪菜肴务必烧熟煮透;做好的食品在常温下放置时间不超过 2 小时;剩余食品(尤其是隔夜食品)食用前需彻底加热,日常应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
三、外出就餐要当心
选择就餐场所:优先选择环境整洁、持有有效证照的餐厅,拒绝到无证餐饮单位消费,不购买路边无证摊贩售卖的小吃。
注意个人卫生:就餐前务必洗手,提倡使用公勺公筷,鼓励实行分餐制;就餐结束后,及时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凭证,以备后续需要。
四、消费维权要安心
节日期间,若消费者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 12345或 12315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8日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