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鲁(2017)肥城市不动产权第0000197号)
发布日期:2025-06-13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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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圣勇保管不善,将鲁(2017)肥城市不动产权第000019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徐圣勇申请在抵押期内挂失以上不动产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和《不动产登记规程》中4.6.2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抵押权人: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圣勇
2025年6月13日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