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鲁(2017)肥城市不动产权第0001698号)
发布日期:2025-06-10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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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丽因保管不善,将鲁(2017)肥城市不动产权第0001698号不动产证书遗失,乔丽申请在抵押期内挂失以上土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和《不动产登记规程》中4.6.2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支行
特此声明!
声明人:乔丽
2025年6月10日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