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粽”要提醒!端午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5-05-29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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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将至,粽子等节令食品的消费迎来高峰。为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肥城市市场监管局特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1.选择正规渠道
优先选择在商场、超市等正规场所购买,避免流动摊贩或无证小作坊产品。网购时选择信誉度高、评价良好的商家,并确认包装完整性及保质期。
2.查看标签信息
核对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如冷藏/冷冻)及配料表,避免过敏成分(如麸质、乳制品)。
警惕“三无”产品(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及虚假宣传。
3.分类储存与食用
真空包装:常温保存,开袋后需冷藏,24小时内食用完毕。
速冻粽子:冷冻保存,食用前彻底加热至中心温度达70℃以上。
自制粽子:注意食材新鲜度,煮熟后冷藏,避免隔夜存放。
4.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糖尿病患者:选择低糖或无糖粽子,控制食用量。
胃肠功能弱者:减少糯米摄入量,搭配蔬菜、粗粮助消化。
老人儿童:避免食用含枣核、豆类等硬物的粽子,防止噎食。
5.维权与投诉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保留好消费凭证。无论是线上或线下消费,应及时向商家索取购物发票,保留线上订单记录、与商家的聊天记录、商家宣传资料等凭证。若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请保留证据(购物凭证、问题食品照片或实物等),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45进行消费维权。
温馨提示:节日饮食需兼顾美味与健康,适度品尝传统美食,避免过量。
祝全市人民端午安康!
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9日
信息来源: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