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肥城集用(1989)第021013号)
发布日期:2025-05-20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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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老城街道办事处李屯村民委员会(原村名:肥城县老城镇拾屯村民委员会)因保管不善,将证书号为肥城集用(1989)第021013号集体建设用地证书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肥城市老城街道办事处李屯村民委员会
2025年5月20日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