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鲁(2023)肥城市不动产权第0015905号)
发布日期:2025-04-29 10:05
浏览次数:
肥城市边院镇人民政府因保管不善,将鲁(2023)肥城市不动产权第0015905号不动产证书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肥城市边院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9日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