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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推动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贡献供销力量,市供销社研究起草了《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7日。
二、提交意见方式
(一)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fcs8869@163.com。
(二)信函方式邮寄至:肥城市新城街道龙山路126号文广大厦18楼市供销社1802房间。
(三)线上提交:点击“我要发布意见”
链接:http://www.feicheng.gov.cn/dczj/dczj/idea/topic_19648.html
(四)电话方式:0538-3169108。
肥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肥 城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
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经开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以上驻肥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推动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贡献供销力量,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3〕217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泰政字〔2024〕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6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仓储能力达到2万吨,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全市20%的耕地。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全部乡镇和中心村供销合作社服务网点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支持供销合作社发挥系统优势,加快培育一批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构建以社有企业为支撑、基层供销合作社为基础、为农服务中心和专业合作社为载体的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多种托管服务方式,因地制宜推广“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供销合作社”托管服务模式,对大田作物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对林果等经济作物实行“全程技术指导+关键环节托管”。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装备支撑,加强与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提高良种培育、智能配肥、统防统治、烘干仓储、加工销售、秸秆利用等关键环节服务能力,提升农业生产服务核心竞争力。积极参与国家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统筹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高产创建等项目,支持供销合作社集中托管服务的农业片区建设。支持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因地制宜创新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优化涉农保险承保理赔服务,做到“愿保尽保”“应赔尽赔”“快赔早赔”。(责任单位: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市科学技术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肥城监管支局、市金融稳定发展服务中心)
(二)构建农资流通服务网络。积极融入全省“5+5+N”、泰安市“1+6+N”农资仓配体系和省供销合作社数字化农资流通服务网络,强化省市县社有企业联合合作,打造肥城市级社有农资龙头企业。计划建设农资集采仓配中心1处,鼓励涉农乡镇建设供销农资综合服务站和村级农资服务网点,构建贯通县、乡、村三级的农资流通服务网络。整合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经营主体,加快组建农资经营联盟,推广农资联采分销,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支持供销合作社农资企业扩大仓储能力,参与政策性农资储备工作。鼓励农资企业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直供,打造1小时农资配送服务圈。实施“绿色农资”行动,推进肥药减量增效,树立“供销农资、放心农资、绿色农资”品牌。(责任单位: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完善商贸流通服务体系。积极参与县域商业体系和流通强县建设,通过直营、加盟等形式,健全完善县级集采集配中心、乡镇供销综合服务站、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三级联动服务体系建设,拓展提升县域商贸流通服务能力,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鼓励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快递收发、普惠金融、电子商务等业务,构建“多网合一、一站服务”的便民服务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开展农业废弃物回收以及废旧家电拆解等再生资源业务,积极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等行动,推动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发展。(责任单位: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金融稳定发展服务中心、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市邮政公司)
(四)推动农产品产销结合。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改造农产品主销区、集散地市场,积极参与政府投资建设的农批市场、农贸市场运营管理。支持培育“肥城好品”品牌,通过“供销合作社+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村党组织+农户”“龙头企业+基层社”等方式,建设有针对性且稳定性强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联采分销优势,推动肥城更多优质农副产品纳入国家、省市集采平台。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产品平台建设运营。积极参与构建农产品应急储备体系,提升系统应急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实施“强基兴社”工程,支持供销合作社围绕主责主业,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经济实力强、服务能力优的基层供销合作社,通过土地托管、农资供应、农产品购销、农村电商、快递收发、特色产业、资产经营、村社共建等途径,改造提升相对薄弱基层供销合作社服务能力。发挥县级供销社的主导作用,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协调、资产监管、人才培育等职责,整合人、财、物等资源,加大向基层供销合作社倾斜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县基一体化”试点,规范发展村级供销合作社,提升基层供销合作社治理能力和水平。支持基层供销合作社与村“两委”开展“村社共建”,联合开展为农服务。保障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所需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责任单位: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
(六)做优做强社有企业。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支持社有企业依法享受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相关优惠政策,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股权转让、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相关税费。县级供销合作社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依法依规加强对社有资产和社有企业监管。成立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履行出资人职责,落实社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支持社有企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给予奖励激励。壮大社有龙头企业,理顺社有企业之间股权和隶属关系,做大做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农资经营、日用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等传统业务,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冷链物流等业态,打造实力雄厚、竞争力强、有控制力的为农服务骨干龙头企业。加强系统资本联结,通过省市县三级供销合作社联合合作,共同组建合作企业的方式,推动社有企业业务下沉,形成互利共赢的社有企业发展格局。允许上级社争取的同级财政扶持资金依法以股权形式投入下级社。(责任单位: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国家税务总局肥城市税务局)
(七)推进数字供销建设。推动数字赋能供销合作社传统业务,建立涵盖农业生产、加工、仓储、流通等全环节全链条数字化服务平台和网络。加强农产品流通数字化功能提升,培育电商平台,开展农产品网上营销、直播售卖、社区配送、同城团购等“产供销配”一体化服务。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化功能提升,提供农资供应、测土配方、无人机植保、庄稼医院、农技培训、质量全程溯源等专业化服务,构建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的“一站式”农事服务体系。加强社有资产监管应用系统建设,提升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清查核实、监督管理、统计分析、财务核算水平,加强信息化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扛牢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责任,树立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发挥职能、密切协作配合,落实相关配套支持政策,优化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环境。市供销合作社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抓好具体工作推进落实。(责任单位: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完善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需要,整合相关领域政策,支持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对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金融债务、社有资产权属等历史遗留问题,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探索解决方案,依法依规落实处理。(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金融稳定发展服务中心)
(三)强化资产监管。供销合作社要履行好本级社有资产监管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和合同规范管理,完善资产信息管理系统,落实好本系统社有资产监管指导职责,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要保持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的完整性,任何部门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供销合作社资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征用、征收社有资产要按照有关规定合理补偿或等值调剂。按照“一宗一策”“一地一案”原则,推进社有存量用地盘活利用,所得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规定优先用于供销合作社项目建设和遗留问题处置。(责任单位: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注重自身建设。落实“人才兴社”战略,探索建立合作经济组织特色干部人事制度。加强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造就一支对农民群众有感情、对合作事业有热情、对干事创业有激情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配齐配强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供销合作社政治生态。(责任单位: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委组织部)
为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3〕217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泰政字〔2024〕11号)精神,肥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研究起草了《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文件明确的工作目标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6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仓储能力达到2万吨,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全市20%的耕地。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全部乡镇和中心村供销合作社服务网点全覆盖。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聚焦土地托管、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等主责主业,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方面。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近年来,我市供销合作社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深化农业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实施意见》提出,扎实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培育供销社掌控力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提高肥城市汶阳田为农服务中心、各基层社托管服务能力,发挥肥城市农业社会化服务联盟作用,持续推广“土地股份合作+供销全程托管服务”模式,规范服务流程,积极参与国家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
构建农资流通服务网络方面。农资是粮食的“粮食”,农资供应是否充足,价格是否稳定,是关系到粮食安全的重要因素。《实施意见》提出,加快组建农资经营联盟,发挥农资保供主渠道作用,搭建集采直销平台,不断扩大仓储能力,严格落实农资商品经营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到2026年底,实现系统农资仓储能力达到2万吨。
完善商贸流通服务体系方面。畅通的流通服务网络,是供销合作社开展为农服务的重要载体。《实施意见》提出,培育打造肥城市商贸流通骨干企业,提高肥城县域供销综合集配中心配送能力,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持续完善镇级综合服务站和村级综合服务社的服务功能,拓展快递收发、农业废弃物回收以及废旧家电拆解等业务。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基层供销社植根农村,是服务“三农”的前沿阵地。《实施意见》提出,实施“强基兴社”工程,改造提升基层社,鼓励基层社发展农资零售、农贸集市、农产品购销、日用消费品供应、再生资源回收等业务,结合肥城桃产业,推动基层社特色产业发展,盘活利用闲置低效资产,改造提升经营服务设施。
三、文件出台的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出台后,将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引领肥城市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对肥城在新时期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推动供销合作社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具有重大意义。
截至期满,未收到有效意见和建议。
肥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