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本次“政府开放日”活动征集到的公众意见建议,现对其中涉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业务领域的提问予以集中答复:
1、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申请:在肥城市申请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需首先确认自身符合“六类人员”等政策规定条件。符合条件者可在我市备案的定点培训机构(如山东泰山技师学院、肥城市清华电脑职业培训学校等)选择其许可范围内的专业报名参训,培训合格后按标准享受补贴。具体政策、流程及线上办理渠道可查询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或前往培训机构及就业中心职业培训科咨询,联系电话为0538-3216712。
2、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办理: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办理:肥城市企业招用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请社保补贴。关键前提是需先行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到户口所在地镇街人社所办理)。企业备齐《肥城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工资明细等加盖公章的材料后,前往肥城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市场服务科窗口(春秋古城东门对面)提交申请。咨询电话:0538-3238182。
3、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办理:肥城市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可申请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企业需通过“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自证小微企业身份并截图,备齐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员工身份证及毕业证复印件、申请表、工资账单等加盖公章的材料,前往肥城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市场服务科窗口(春秋古城东门对面)办理。咨询电话:0538-3238182。
相关政策解读公示如下。
问题1:
肥城市如何申请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建议相关部门针对申请条件与流程进行说明。
回答:
一、政策内容:
根据《关于调整公布泰安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需求项目指导目录和补贴标准的通知》(泰人社函〔2024〕23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工1000 元/人,中级工 1100 元/人,高级工1200 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总培训课时不得低于30课时,按照6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发放培训合格证书的,根据培训项目的急需紧缺程度,培训成本和培训课时实行差异化补贴政策。非常紧缺(A类)培训项目按照每人15元/课时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750元/人;紧缺(B类)培训项目按照每人13元/课时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650元/人;一般紧缺(C类)培训项目按照每人11元/课时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50元/人;非急需紧缺类培训项目组织结业考核发放合格证的,按照每人10元/课时,最高不超过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合格类技能培训项目培训课时不低于24课时。参加创业培训,创业意识(GYB)培训按照3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培训课时不低于24课时;创业能力(SYB)培训按照6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培训课时不低于56课时;网络创业培训按照7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培训课时不低于56课时。
二、申领条件:
1.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统称六类人员),培训后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2.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且不具有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资格的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可以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3.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对企业新录用的六类人员,与企业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 1 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证书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4.职业培训补贴每人分别累计最多享受 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补贴的,不得再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补贴。
三、申请材料:
开班申请;安全生产承诺书;培训人员花名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培训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培训人员与培训机构签订的代领职业培训补贴协议书;教师授课记录表;学员考勤表;培训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培训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四、办理渠道及流程:
1、线下办理流程:(1)遴选承训机构。培训机构遴选面向我市依法设立的具备培训资质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企业开放,通过综合评估,择优遴选一批承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承担本辖区职业培训任务。(2)培训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可到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遴选的培训机构报名参训。(3)开班申报和审核。承训机构在培训开班前5日内向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开班申请及相关材料,经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开班。(4)培训实施与考核。承训机构按照开班申请备案事项组织实施培训,不得随意调整。承训机构要将培训过程中形成的相关纸质(电子)文档、影像资料妥善保管,实现培训过程留痕、责任可追溯,随时接受各部门的监督检查。培训完成后组织培训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发放相应证书。(5)培训补贴申领和审核。承训机构向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提交相关材料。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6)公示。审核确认的补贴申领名单按要求在官网公示,公示期5天。(7)培训补贴拨付。补贴申领名单公示无异议,由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资金来源渠道和规定程序将培训补贴拨付至承训机构银行基本账户。
线上办理流程: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五、联系方式:0538-3216712。
六、声明:
便民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肥城市人民政府官网(稳岗就业专栏)为准。
问题2:
肥城市如何办理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建议详解办理流程与所需材料。
回答:
一、政策内容:
依据《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社〔2024〕56号)有关规定,对招用符合《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二、申领条件: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三、申请材料:
1.填报《肥城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提供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劳动合同解除(中止)材料复印件。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全部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失业(无业)证明材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提供丧偶或离异相关证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低保证;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提供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证明材料;失地农民提供失地证明。
《肥城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需要先到户口所在地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审核盖章后,再报送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核实。
2、企业申请社保补贴所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3)申报补贴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4)肥城市就业补贴一件事申请表;
(5)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以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加盖单位公章。
四、办理渠道及流程:
1.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要在新就业单位入户参保前完成。
2.《肥城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到户口所在地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审核盖章。
3.报送企业申请社保补贴所需材料至肥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核实。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8-3238182
监督电话:0538-3212662
六、办理地点:
肥城市人力资源市场(春秋古城东门对面)
七、声明:
便民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肥城市人民政府官网(稳岗就业专栏)为准。
问题3:
肥城市如何办理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建议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明确并说明该项补贴的申领办法。
回答:
一、政策内容: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含个人应缴纳部分)。
二. 适用对象: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后,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当地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小微企业。
三、申报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申报补贴人员的身份证及毕业证复印件;肥城市就业补贴一件事申请表;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四、申报流程:
1.通过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网址:http://xwqy.gsxt.gov.cn/)进行查询并截图复印;
2.将所需材料报送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核实。
3.公示。复审情况属实,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向财政局申报补贴;
4.拨付。财政拨付资金后,及时发放。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8-3238182
监督电话:0538-3212662
六、办理地点:
肥城市人力资源市场(春秋古城东门对面)
七、声明:
便民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肥城市人民政府官网(稳岗就业专栏)为准。
如需了解此类其他相关政策可前往:肥城市人民政府官网(稳岗就业专栏)查看。
稳岗就业专栏链接:http://www.feicheng.gov.cn/art/2025/9/19/art_309988_103685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