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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肥城市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政策简明问答
(二次解读)【政策简明问答】《肥城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七问七答
发布日期:2025-10-24 15:0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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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自202557日施行至今,即将满半年。这段时间里,我们收到了许多企业群众的咨询。为帮助大家更好地吃透、用好政策,财政、审批、规划部门特地整理了大家最关心的7个问题,并作出清晰解答。

 

Q1:肥城市的政策,与上级政策主要有哪些不同呢?

A1:①征收范围界定有不同。肥城市并未完全沿用上级政策对中心城区的划定,而是根据自身城市发展规划,明确将新城、老城、王瓜店、仪阳4个街道纳入中心城区征收范围,区域内项目执行中心城区征收标准;其余10个镇镇域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项目执行镇级标准。

②配套费减免的范围有不同。肥城市2025年制定新办法时,严格梳理了现行有效的其他政策性文件,因此免征范围有所收紧,不再包括“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校舍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建设项目”。

这两点差异清晰地体现了肥城市在落实上级政策时,一方面主动细化规则以适配本地发展,另一方面严格遵循最新的政策变动以确保合规。

Q2:项目何时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A2: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办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按照规定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于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项目单位或个人应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前一次性足额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Q3:项目去哪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A3: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全市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催缴、减免等工作。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建设科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审查和开具缴款码,办理地点:肥城市新城路126号政务服务中心A区一层投资建设综窗A03窗口,咨询电话:0538-3232686

Q4:如何判定项目配套费征收标准?

A4:①项目202341日(含)之后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面积部分,按照新文件要求标准征收;

202341日前已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面积部分,涉及缓交配套费或者新申请配套水气热等设备设施的,按照领证时的政策和标准征收。

③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前按照新文件要求标准征收。

Q5:项目如何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A5: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向行政审批部门提交材料,窗口人员核对信息无误后,在“山东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开具缴款通知书,建设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完成缴费:

①手机微信或者支付宝内的非税缴费录入20位缴款码缴费;

②电脑登录山东财政厅进入网页版非税收入通缴平台(网址:https://yaoyao.cebbank.com/LifePaymentSocket/webPc/sdFeiShui/index.htmlcanal=sdszwpt&code=637934244#/home/pay/page1),录入缴款码进行缴费;

③持缴款码到银行柜台缴费。

Q6:项目如何享受配套费减免政策?

A6:对符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规定的,无需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交申请,市行政审批部门工作人员填写《费用减免登记表》后直接办理。

Q7:企业群众对配套费征收范围如有疑问,向哪个部门咨询呢?

A7:如企业群众有疑问,可咨询规划部门(0538-3215221)或项目属地镇街。


相关文件: 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肥城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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