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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983004351318U/2025-0023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肥城市司法局 组配分类 执法机构
肥城市司法局关于公布肥城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26 11:22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审核确认,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布如下:

一、法定行政机关(48个)

肥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能源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肥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肥城市科学技术局(市外国专家局)

肥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肥城市公安局

肥城市民政局

肥城市司法局

肥城市财政局

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肥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肥城市交通运输局

肥城市水利局

肥城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

肥城市商务局

肥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文物局)

肥城市卫生健康局(市中医药管理局、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肥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肥城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

肥城市审计局

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肥城市统计局

肥城市医疗保障局

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肥城市档案局

肥城市国家保密局

肥城市新闻出版局

肥城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肥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肥城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肥城市事业单位登记监管局

肥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肥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肥城市人民政府新城街道办事处

肥城市人民政府老城街道办事处

肥城市人民政府仪阳街道办事处

肥城市人民政府王瓜店街道办事处

肥城市石横镇人民政府

肥城市潮泉镇人民政府

肥城市湖屯镇人民政府

肥城市桃园镇人民政府

肥城市王庄镇人民政府

肥城市安临站镇人民政府

肥城市孙伯镇人民政府

肥城市安驾庄镇人民政府

肥城市边院镇人民政府

肥城市汶阳镇人民政府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1个)

肥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市政府组成部门、市政府直属机构和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所属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依法开展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以上各级行政执法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部门三定规定,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委托行政执法的,应当与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将受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予以公开。

(三)在市委工作机关挂牌的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挂牌机构名义对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四)今后,凡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市政府重新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本公告发布后,2021年肥城市司法局《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同时废止。

 

 

肥城市司法局

2025124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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