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鲁(2021)肥城市不动产证明第0009850号)
发布日期:2024-09-30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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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市支行,因保管不善,将鲁(2021)肥城市不动产证明第000985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市支行
2024年9月30日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