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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FC127154154545401-1/2024-044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肥城市市场监管局中秋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4-09-11 15:14 浏览次数:

中秋佳节临近,为引导广大消费者注意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科学健康饮食,肥城市市场监管局特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如下:

1.购买食品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卫生的场所。选购预包装食品时,应查看外包装是否完好,不选购包装标签标示信息不完整、外包装有破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注意索取留存发票、购货小票等凭证。

2.选购月饼等节令食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商超、糕点店购买。购买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着重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月饼,临期食品要注意剩余保质期天数,确保在保质期内食用。不购买或食用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掩盖、补印或篡改标示的月饼。在选购月饼时,可通过观看月饼外包装的材质、层数和体积判断月饼是否过度包装,避免购买过度包装的月饼。另外,从健康饮食角度出发,月饼属高糖高油食品,不宜过量食用。

3.选购生鲜类食品时,注意食材新鲜程度,不购买不新鲜的蔬菜、水果、水产品以及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和死因不明的禽、畜产品,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选购梭子蟹、大闸蟹等鲜活水产品时,尽量不选择死亡或濒临死亡的水产品。拒绝购买和食用野味,不采购、不食用长江、黄河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对来源不明的水产品,自觉抵制。

4.食品储存时,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购买后尽快放入冰箱贮存,尽量做到分隔或独立包装,避免交叉污染,避免在室温暴露过长导致腐败变质,避免苍蝇、蟑螂等昆虫接触食物。食用油应在避光阴凉条件下贮存。

如果发现经营者销售有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或购买的食品存在问题,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维权。



肥城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9月10日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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