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须知
发布日期:2024-07-16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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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数的患者朋友:
感谢您对我中心的信任,为使您方便、顺利、满意就诊,现将门诊就诊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介绍如下:
1、门诊病历是您就诊、处理相关问题的重要依据,要用实名,不能相互借用,要安善保管,切勿涂改、损毁、遗失,若由此导致不良后果,由患者自行承担。
2、我中心门诊使用医生工作站系统,就诊时请您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3、在诊室候诊时,请您爱护公物,服从管理,不大声喧哗打闹,保持诊室内安静,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吸烟及乱丢果皮纸屑。
4、医师开出处方后,请您到药房去取药。我中心药房均从正规渠道进药,不允许任行科室及个人私自向病人出售药品。取药时请您核对好姓名、药品及其用法,发出药品非质量问题不子退换。
5、门诊输夜室,注射室不接待病人自备药物治疗。
6、您需要做的各种治疗、检查均在本中心进行,如有人介绍您去中心外,应主动拒绝,并请积极举报(举报电话:3212481)。
7、请您在就诊过程中妥善保管好钱物,防业丢夫。不要让不熟悉的人保管或交款及办理住院手续。以免发生意外:在比较拥挤处如收款、药房、化验、B超等处要注意防盗。
8、在收费窗口交费后,请保管好处方、检查单及收据,交费时钱票请当面点清,遗失不补。
9、各种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
10.我中心实行无节假日门诊,全年365天为您提供方便快捷的医疗保健服务。
信息来源:肥城市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