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监管信息】关于“五一”期间违规开展校外培训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5-06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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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文件中明确指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五一”假日期间,市教体局持续开展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对各类违规培训保持高压态势,现将查处违规培训情况通报如下。
5月4日下午,紫荆城住宅小区17#1-2层外铺东首第一间乐泽教育培训学校,违反国家“双减”政策规定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科类培训”要求,违规组织学生开展数学、英语等学科类培训。
对以上违规行为,市教育和体育局执法人员现场进行处理处置,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安全疏散参训学生。同时将依据《校外培训处罚暂行办法》规定,启动处罚程序,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罚。
肥城市教育和体育局提醒广大家长朋友: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培训机构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均属违规培训,请家长朋友们自觉抵制违规培训,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肥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6日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