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4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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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于2024年3月11日向李洪鹏送达了《不动产更正登记通知书》,李洪鹏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申请办理相关登记业务。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将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予以更正(见附表)。如有异议,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规予以更正。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肥城市民中心(新城路与金牛山大街交叉口东北角)一层B区不动产登记窗口(B1004办公室)
联系方式:0538-3239070
肥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4日
附一览表: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用途 | 建筑面积(㎡) | 更正内容 |
1 | 鲁(2023)肥城市不动产权第0003926号 | 李洪鹏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370983001025GB00008F00010142 | 肥城市新城新城路西首黑陶工艺研究所1号沿街楼1层2号房(自东向西) | 商业 | 60.9 | 将权利人更正为“肥城市黑陶工艺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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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鲁(2023)肥城市不动产权第0003925号 | 李洪鹏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370983001025GB00008F00010143 | 肥城市新城新城路西首黑陶工艺研究所1号沿街楼1层4号房(自东向西) | 商业 | 44.04 |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