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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983004235907L/2022-0528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肥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组配分类 法规咨询信息
1.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咨询
发布日期:2024-03-08 11:11 浏览次数: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1.就业创业政策项目: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2.补贴对象: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3.政策申请条件: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年度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的60%。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4.政策申请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名单、银行代发工资明细等

5.办理流程:受理-审核-资金拨付

6.办理地点:春秋古镇东门对过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7.咨询电话:3238182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1.就业创业政策项目: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2.补贴对象:法定年龄内各类创业人员

3.政策申请条件:企业法人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并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4.政策申请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财务报表

5.办理流程:受理-审核-资金拨付

6.办理地点:三农大厦2楼215

7.咨询电话:3219269

三、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政策

1.就业创业政策项目:

2.补贴对象: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3.政策申请条件: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4.政策申请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招用人员名单、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财务报表

5.办理流程:受理-审核-资金拨付

6.办理地点::三农大厦2楼215

7.咨询电话:3219269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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